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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西札記/當我們談論「原創」\李 夢

近日在小紅書、豆瓣等網絡平台上,關於文學圈抄襲現象的討論沸沸揚揚。熱心博主透過查重軟件等,比對當下某些青年作家作品與經典作品的相似之處,竟發覺其中有不少「異曲同工」的地方,甚至某些段落和語句幾乎是「原文拷貝」。如是做派,讓不少文學愛好者大感失望。為此,知名文學期刊紛紛回應讀者關切,《文藝報》也發表評論員文章,疾呼文學創作應「修辭立其誠」,更好地守護文學的原創品格。

不僅在文學界,藝術界也不乏「抄襲」事件。今年初,中國某藝術家涉嫌抄襲比利時某藝術家作品一案,經過五年多的訴訟,終審判決比利時藝術家勝訴,加上此前某國際知名當代藝術家的雕塑作品涉嫌抄襲時尚雜誌廣告,還有某美術學院教師作品涉嫌大量抄襲他國攝影家作品,如是種種,再一次引起藝術創作者對於「原創」邊界的關注和討論。

歷史上看,不論文學或藝術創作,「臨摹」或「借鑒」都是常見的現象。東晉書法家王羲之的《蘭亭集序》在唐代已被譽為「神作」,在唐太宗授意下,虞世南、歐陽詢等書法家均曾臨摹翻刻,遂成「唐人摹本」。十九世紀,日本的浮世繪傳入歐洲,甚得彼處畫家喜愛。梵高鍾情浮世繪創作風格,曾數次臨摹葛飾北齋畫作。上述例子被稱作「臨摹」或「借用」,原因在於臨摹/借用者毫不避諱,在作品名稱或創作說明中寫明己作摹寫自何人何作。後世觀者,將前後兩幅作品置於不同的社會和時代情境中觀照,或能對藝術史的傳承與流轉有更多體會。

而涉嫌「抄襲」者,則往往少了這般坦誠。他們偷偷從經典名作或同行舊作中搜尋意象、筆法及構圖風格,再將其悄悄「植入」自己的作品中,如是竊取他人智慧、成果與經驗的做法,絕不允許以任何理由蒙混過關。

俗話說「天下文章一大抄」,這裏的「抄」並非原段原句照搬,而是寫作者在熟讀經典名篇之後,將其內化於心,再用自己的方式表達及抒發。由是,才可說是受到前人或同輩的啟發和影響,而非拾人牙慧、投機取巧。在人工智能時代,AI工具的運用給文學創作帶來更多挑戰,也讓我們更加珍視「原創」的力量。唯有愈來愈多的原創作品從熱騰騰的當下生活中成長起來,文化和藝術的世界裏才有生趣,並生機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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