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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包庇危害國安逃犯 特區強烈譴責

  圖:國安處懸紅通緝19人名單。

特區政府昨日就歐洲聯盟(歐盟)對特區依法緝捕潛逃境外危害國家安全分子的行動的抹黑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的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潛逃者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他們最終都需要為其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負上責任,受到法律制裁。任何國家或組織亦不應包庇犯罪分子,或以不同藉口嘗試為這些人開脫。」\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香港議會」是一個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組織,其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特區政權機關等,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通緝有關人士。任何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包括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的違法行為,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這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域外效力符合國際法原則

發言人指出,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罪行訂有適當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正當,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香港警方作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部門,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該等一直潛藏境外的潛逃者被通緝,是因為他們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警方採取一切合法措施,強烈打擊有關潛逃行為,做法有理有據,實屬必要和正當。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香港特區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特區政府強烈要求歐盟立即停止不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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