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全城鬧得熱烘烘的話題,莫過於政府採購飲用水的風波。投得港島和部分離島合約的公司「鑫鼎鑫商貿」在投標過程涉嫌造假,提供予政府人員飲用的樽裝飲用水亦屬「冒牌貨」。政府連日來就事件採取一連串的跟進行動,相關官員亦多次作出公開回應,承擔主體責任的政府物流服務署由署長陳嘉信代表向公眾公開致歉,展現政府主動和果斷解決問題的決心。
政府果斷應對樽裝飲用水風波
雖然今次事件,源於有人存心以不法手段欺騙政府,但必須承認,社會對政府今次的採購安排有很多疑問,事件亦突顯了政府的採購程序存在風險和不足。面對社會的高度關注,整個政府絕無怠慢,除了警方和海關對涉事公司和人士進行刑事調查和作出拘捕行動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了三項跟進行動,包括(一)主動邀請審計署進行審查;(二)由財庫局局長牽頭,成立跨部門的「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審視現有政府採購機制,以堵塞可能出現的漏洞;和(三)責成物流署承擔主體責任,做好善後工作。政府亦即時終止所有與「鑫鼎鑫商貿」負責人有關聯的合約,並作出嚴肅跟進,包括追討政府損失和將違法行為交由執法機構處理。上述的一連串的行動,可見政府對事件非常重視。
政府採購程序須進一步完善
政府每年批出的採購合約成千上萬,如何能做到巨細無遺,確保沒有人可以鑽空子,甚至是處心積慮「上下其手」,以犯罪手法取得政府合約,難度極高。這對負責檢討的專責小組而言,絕對是一項挑戰。
政府進行招標採購,須確保過程公平、公開和清晰,也要滿足《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的要求;採購的目標是以最具經濟效益的方法,為政府採購所需要的貨品或服務,價錢和質素兩者均須並重。而政府需要招標採購的項目既多又繁瑣,專責小組要就不同性質、金額的貨品和服務制訂一套切實可行的「避坑」方案,確實相當困難。
積極提出及落實可行建議
就此,領導專責小組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明確表示,雖然預期在三個月後就初步建議提交報告,但為了盡早改進政府的招標採購程序、堵塞漏洞,會在中期就一些重點事項,例如盡職調查、招標準則、合約管理和質量保證等提出即時可行的建議方案,而不是待檢討報告完成後才一併向公眾交代。在確保公帑用得其所的前提下,筆者絕對支持專責小組「成熟一項改一項」的策略,盡快落實改善措施,加強政府的把關能力,亦更好安廣大市民的心。
事實上,政府一直積極落實改善採購程序的建議。舉一例子,根據物流署署長出席記者會時指出,審計署曾在2012年的審計報告就物流署採購樽裝飲用水,提出三項加強質素保證措施,這些寶貴的建議其實早已被物流署採納和優化。基於政府對今次事件的重視程度,筆者絕對有理由相信,當局會採納審計署和跨部門專責小組提出的可行及有用建議,改善整個採購程序。
若有人為疏忽必追究到底
對於有人存心造假,以不法手段欺騙政府,執法機構要嚴正執法,追究涉事人士和公司的刑事責任。公眾的另一關注點,是有沒有公職人員需要就事件負責。關於這一點,物流署署長陳嘉信承認今次事件突顯現行採購機制,未能完全堵截存心詐騙的投標者取得政府合約。涉事公司「鑫鼎鑫」懷疑以不正當手段獲取一部分真實文件,同時亦可能涉及偽造文件,藉以滿足投標要求。陳嘉信指出有關手法令物流署職員在審查相關文件時,未能及時察覺有問題,並就事件向公眾致歉。
筆者認為,現階段要判斷是否有公職人員須負責,為時尚早。正如許正宇所言,審計署已經啟動調查,承諾若發現有人為因素或由疏忽引致,政府必定根據公務員紀律機制或工作表現管理制度嚴肅處理。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回應傳媒查詢時亦強調,公務員制度有明確的懲處機制,並保證政府一定會嚴格依照機制處理。因此,社會不宜妄下判斷,待政府按機制查清來龍去脈,再作評論不遲。
發生樽裝飲用水風波,顯示政府現行的採購程序及指引,確有不足和必須改善的地方。而觀乎政府事後處理和檢討的積極性,政府絕對是敢於面對不足、勇於完善制度。
筆者期望政府做好沙盤推演,堵塞採購程序上出現的漏洞,避免風波重演。社會亦要給予政府足夠的空間和時間,讓審計署和跨部門專責小組盡快完成工作,落實改善措施,真正做到「刮骨療毒」,避免同類事件日後再次發生。同時期望執法機關可以將所有涉事人士緝拿歸案,將他們繩之於法。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