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引入私人執業的註冊消防工程師,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消防(註冊消防工程師)規例》以供審議。最近有議員提出,政府可將註冊資格放寬至建築學學士課程,惟現時本港各院校的建築學課程未能對應相關專業知識,而且消防問題乃民生安全的重中之重,貿然放寬資格,對提升香港整體的城市競爭力未必有用,更與計劃提升公共安全專業水平的原意相悖。
放寬資格或有悖計劃原意
政府之所以決定引入第三方的消防安全審批服務,主要出於幾個原因:其一,為了方便營商。現時全港所有處所的消防安全把關工作,都一律交由消防處進行評估和審批,但在有限人手之下,其程序可能長達一個月才完成。對於目前正積極爭取外資和國際企業落戶,並且將有更多重要盛事舉辦的香港而言,相關工作在可見的未來只會越來越繁重,消防處人手不足應對,也會有損市場效率。引入私人執業性質的註冊消防工程師,便是希望能與官方形成「雙軌制」,提高本港營商環境的靈活性,也是為處所的牌照申請人提供多一個選擇。
其二,是為了帶動香港消防工程專業的發展。其實立法會早於2017年已通過《2016消防(修訂)草案條例草案》,但當時全港只有約400名註冊消防工程師,並且只有約30人具備結構及消防兩項專業資格,明顯無法滿足社會的長遠需要。由政府重訂收費並推動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後,一方面為社會培育更多相關人才,另一方面則為工程業界開拓新機遇,鼓勵各院校開辦對應課程,為學生就業提供更多出路,可謂多贏方案。
然而,日前有議員在立法會相關小組委員會中,建議把建築學學士課程納為獲認可的註冊資格之一,則未必與計劃原意相符。
首先,建築學與消防安全的知識只能有限兼容。觀乎現時各大學和院校提供的建築學課程,內容包括建築設計、建造、城市規劃、環境控制、視覺研究等等,至於註冊消防工程師所需的知識,則應涵蓋消防科學、火災危機評估及管理,並要了解相關法例、規定及標準等等。不難看見,兩者雖然略有重疊的部分,但所佔範圍非常小,而且着眼點也不甚相同。建築學對樓宇結構的重視,大多在於藝術或美學設計方面;但消防工程師關注的地方,則是其安全或風險上的評估。如果放寬資格,那就好比要一個職業足球員參加NBA,最終只能兩面不討好。
其次,確保消防安全需要非常嚴謹的判斷和把關。不少港人都仍然記得2016年的淘大迷你倉四級火、2008年嘉禾大廈五級火,不但造成數十人傷亡,更有消防員因此殉職。對於如何避免安全問題,需要工程師結合消防知識與樓宇結構作出科學判斷,稍有疏忽或誤判,都可能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引入註冊消防工程師本意是為了提升香港消防安全水平和效率,但如果因為放寬資格而令註冊消防工程師的專業性未符實際需求,那便成了捨本逐末之舉。香港專業服務的優勢正在於其高質素,對此不應輕易讓步。
現行框架留有足夠彈性
與此同時,政府當局也進行了詳細研究及解說,指出為不影響消防安全,在訂立相關學術資格要求時,消防處已詳盡審視本地各大專院校開辦的相關課程,但本地建築學學士課程未能充分對應註冊消防工程師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為確保消防安全,政府認為把建築學學士課程納為獲認可的註冊資格並不穩妥。此舉亦獲得香港工程師學會的同意。
其後,立法會相關小組委員會亦支持政府的立場及所建議的註冊資格準則,經討論後以大比數否決了建議放寬資格的修訂。
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得到了工程界、消防界及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是政府為了應對未來新挑戰和新需求而作出的必要之舉。而現行註冊框架也留有足夠彈性,提供了四個不同的註冊途徑,包括設有包括資深經驗或補修相關專業課程,容許合資格的人士可因應自身資格和經驗,循合適途徑申請成為註冊消防工程師。當然,這也不是說《規例》已臻於完美,比如就長遠如何監管註冊消防工程師質素方面,仍有許多不同意見和討論。政府接下來應繼續與各界保持溝通,在確保消防安全和專業性的前提下,推動《規例》盡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