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東時間9月19日,特朗普宣布自9月21日起對經H-1B簽證計劃(類似香港的「一般就業政策」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入境美國工作的外國人,每人需支付10萬美元的申請費用。凡未有支付該等費用的申請人,將被拒入美國工作。由於政策文句語焉不詳、「詰屈聱牙」,該政策顯著影響跨國公司在美營運──不少美國企業有需要急召在外休假或出差的外國員工回國,甚至導致赴美航班價格一時居高不下。
加強宣傳各項人才計劃
特朗普總統意欲何為我們暫且不論,但是單站在一個跨國企業的角度來看,這事對於香港這樣位於美國以外的營業地點,實在是一個難得的機會。身為一位在世界各地聘用員工的僱主,筆者建議,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應當向這些受困於H-1B簽證問題的僱主和人才,加強宣傳香港各項輸入人才計劃,吸引他們來港投資和發展。
筆者就此提出三點論據:
第一點是現在的主要H-1B僱主,多數從事金融、互聯網等契合香港未來發展需要的策略性產業。
H-1B計劃設有營利機構每年新引進8.5萬人的配額。根據美國公民與移民事務局統計,算上無需配額的非營利機構,全美每年循H-1B引進約10萬名外國人才(2024年10月到2025年6月共批准7.7萬人),分布在各行各業。這7.7萬人當中,以「專業、科學和技術服務」佔最多共3.2萬人,「教育服務」1.1萬人、「資訊」0.7萬人、「製造」0.7萬人、「金融保險」0.5萬人。其中,單是世界零售業龍頭亞馬遜,就循H-1B引進了2691名各國人才;微軟引進了1090名;高盛引進了626名;大通銀行引進了388名。筆者的小公司也有幸躬逢其盛,能在其中搶到一兩個循H-1B引進外國人才赴美工作的配額。
第二點是H-1B申請手續嚴格,人才真實性等同獲得美國政府背書作保。獲批H-1B本身是一個極強的信號,相當於美國政府預先對受益人(擬按此計劃赴美工作的人才)的簡歷和申請人(僱主)的實力和資料的真確無訛,作出了強有力的背書。
筆者還是小朋友的時候,家父教導說「如果你有一位伯樂,哪怕最後因種種原因未能成事,你也可以藉這個伯樂的欣賞去找第二位」;筆者在內地是考「少年班」出身,最後正是循這一道理「劍走偏鋒」,憑內地大學的錄取打動美國大學,從而赴美發展。
讀書如此,工作亦然。世界各地對「人才簽證」的申請要求大致相似;換言之,獲批H-1B的赴美人才,一般也符合香港各項輸入人才計劃的硬性條件要求。單就預計薪酬來看,每年經H-1B引進的這10萬人往往薪酬優渥,符合「高才通」等計劃對申請人年薪的要求。H-1B設有6萬美元年薪的最低工資要求,而實際來看,首次獲批H-1B的申請人的中位數年薪在13萬美元;H-1B計劃6年周期結束,申請綠卡最終獲批留在美國長期發展的申請人,中位數年薪更是超過30萬美元。其中首次申請年薪超過32萬美元(約250萬港元)的申請人,也不在少數。
第三點是H-1B需要僱主背書,因此除了「搶人才」以外,還可一道「搶僱主」、「搶投資」。H-1B作為僱主提名身份,需要僱主配合履行一系列法律手續(如向美國勞工部提交「勞工條件申請」)。根據筆者請人經驗,大概整個流程需要1萬美元左右的費用和半年時間左右。在申請過程中,僱主和人才形成了強有力的綁定關係。因此,此次H-1B事件不但影響人才赴美發展,也大大影響美國企業的業務發展規劃。
但是,在IT和金融等行業當中,如今遠程工作、視訊會議早已大行其道,「數字游民(Digital Nomad)」亦不在少數。只要工作允許遠程,人才在哪裏都能大展拳腳。事實上,在美運作的跨國企業早已經開始將那些獲得僱傭,但因種種原因被拒簽的外國人才,轉崗到加拿大或其他海外地方的辦公室,繼續工作。
「整體遷移」助力「搶人才」
因此,只要僱主樂意在香港設立分公司,人才就不至於說「到了香港找不到工作」。事實上,像亞馬遜或者高盛這些依賴全球人才的公司(特別是科技和金融巨頭),業務早已是遍及包括香港在內的世界各地。換言之,如果能夠為這些本來在美國配對的人才和僱主,提供「整體遷移」香港的服務,令他們改為在香港配對的話,香港除了藉此得到一批人才,還能得到與這些人才相匹配的僱主和投資。
古語云「雪中送炭,絕渡逢舟」。無論是對於國際人才,還是跨國企業而言,營商環境始終至關重要;政府和社會的友善與否,更是直接決定人心向背。國家改革開放的經驗告訴我們,這種憑藉友善、熱情、專業、「急人之所急」的態度所爭取來的外來人才和投資,往往會形成持續數十年乃至一輩子的摯誠友誼,成為國家發展的重要動力。
古語有云「人心向背之機,間不容髮,一或失之,噬臍無及」,意思是在這種事關人心的重要時候,一定要抓緊機會,否則錯失了就會追悔莫及。香港如果能抓住美國自毀長城、跨國企業陣腳大亂的難得機會,從美國「搶來」一些人才、企業和投資,勢必對香港乃至國家的未來發展是大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