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10月3日生效。通過為出租住宅分間單位引入規管制度,確保有關單位能提供安全和合理的居住環境,為全面有序解決劣質「劏房」這一老大難問題,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條例要求分間單位須滿足一系列客觀標準,包括最低面積、最低高度、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獨立廁所、供水要求、通風透明、獨立電錶等,並在取得「簡樸房」的認證後,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違規者須負刑事責任。換言之,「簡樸房」並非「劏房」的簡單改名,而是具備了一系列適宜居住的標準,讓租戶能以合理的價錢,租到符合條件的住房。
目前有22萬市民居住於分布港九新界的11萬個劏房單位中。這些單位良莠不齊,有些環境相當惡劣,且租金高昂。加上劏房多由舊區的老式大廈改建,因此又有「貧民窟」的形容。香港的摩天大樓高聳入雲,同時存在着大量的劏房戶,這一不和諧的現象,一度被視為香港貧富懸殊的縮影。多少年來,歷屆特區政府都希望有效解決「劏房」,但一直受到各種掣肘,問題一拖再拖。
本屆政府上任後,以大無畏的改革精神,在解決房屋問題上推出多項創新措施。一是在拓土方面拆牆鬆綁,要求建造公屋提速、提效、提質、提量,縮短輪候時間;二是推出「簡約公屋」,為基層市民提供上樓前的中轉屋,改善其居住環境且減輕其經濟負擔;三是着手處理「劏房」問題,通過設立簡樸房標準和登記制度,淘汰劣質「劏房」,同時為業主提供改裝單位、使其符合認證標準的時間。
「劏房」是歷史遺留問題,客觀上有其存在理由,「一刀切」取締不切實際。事實上,世界各地都有「劏房」,儘管未必都有「劏房」之名。本屆特區政府因地制宜,因時制宜,以規管的方式推動解決歷屆特區政府頭痛不已的老大難問題,體現了擔當作為。隨着條例的通過,解決「劏房」也將進入實質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