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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觀察/聯大第2758號決議歷史法理鐵證如山\楊流昌

10月10日,台灣當局領導人在「雙十」講話中,再度拋出所謂「要求中國停止扭曲聯大第2758號決議」等言論,聲稱要「維護現狀、守護台海和平」。該表述看似冠冕堂皇,實則是對歷史經緯的刻意曲解、對國際共識的公然挑戰,更暴露出其藉「和平」之名行分裂之實的本質。值此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台灣光復80周年之際,有必要以史為據、以法為綱,廓清迷霧,重申國家統一的歷史必然與現實邏輯。

台灣屬於中國的事實,是歷史與法理的雙重鑄定

台灣問題的核心,從來不是「民主對抗威權」,而是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的歷史遺留問題。從歷史維度看,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公元3世紀三國時期,東吳船隊已抵達台灣;12世紀宋朝設澎湖巡檢司管理澎湖與台灣;1684年清朝設台灣府,隸屬福建省。1895年,日本通過《馬關條約》強行割佔台灣,開啟長達50年的殖民統治;1943年《開羅宣言》明確規定「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1945年《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日本《日本投降書》明確接受《波茨坦公告》,台灣正式回歸中國版圖。這些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文件,共同構成台灣屬於中國的法律基石。

從國際法層面看,1971年聯大第2758號決議明確「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這一決議從政治、法律與程序上徹底解決了包括台灣在內的全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是對一個中國原則的權威確認,更是二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

台灣當局領導人所謂「扭曲聯大決議」的說法,既違背歷史事實,也無視國際共識,本質上是對二戰勝利成果與國際法治精神的消解。

「維護現狀」的偽裝下,是「台獨」分裂的現實風險

台灣當局領導人講話中反覆強調「維護現狀」「守護和平」,但稍加辨析便知其邏輯矛盾。所謂「現狀」,本應是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現狀,而非「台獨」分裂勢力試圖製造的「兩國論」現狀。近年來,民進黨當局操弄「去中國化」教育、推動「漸進台獨」政策,同時勾連外部勢力頻繁進行軍事挑釁,甚至將台灣青年納入所謂「後備力量」體系。這種種行徑,哪裏是在「維護和平」?分明是將台灣推向「兵兇戰危」的險境。

歷史經驗表明,台海和平的最大威脅從來不是大陸的發展,而是「台獨」分裂活動與外部勢力干涉。1996年台海危機、2022年佩洛西竄台引發的局勢緊張,皆因「台獨」勢力挑釁而起。正如國際社會普遍認知:若「台獨」勢力執迷不悟,最終只會導致台灣社會動盪、民眾利益受損。所謂「以武謀獨」「以武拒統」,本質上是將台灣同胞綁上分裂戰車,用2300萬人的福祉為一己政治私利陪葬,這是最不負責任的行為。

統一大勢不可逆,理性選擇方是正途

台灣的前途在於統一,台灣同胞的福祉繫於民族復興。80年前,台灣同胞與大陸同胞並肩抗擊日本侵略者,用鮮血換來光復;今天,兩岸同胞更應共同抵制分裂行徑,把握民族復興的歷史機遇。大陸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續推出惠台利民政策措施,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同等待遇。這些務實舉措,正是為了增進同胞福祉、夯實和平統一基礎。

國際社會對一個中國原則的支持,更是統一進程的堅實後盾。目前,全球182個國家與中國建交均承認和恪守一個中國原則,聯大第2758號決議的權威性歷經半世紀風雨愈發彰顯。少數竄台政客的拙劣表演,不過是跳樑小丑的自欺欺人,既違背其本國與中國建交的政治承諾,也無法改變國際社會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普遍共識。

台灣當局領導人的言論,終究是統一進程中的雜音。中國實現完全統一的歷史大勢,如江河奔湧,不可阻擋。我們相信,任何理性的台灣同胞都能看清,「台獨」分裂沒有出路,「倚外謀獨」徒勞無功。唯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分裂行徑,才能真正維護台海和平,實現台灣的長治久安與同胞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