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戶香港的國際調解院20日開業,「調解之都」啟航,舉世矚目。在全球治理格局快速變動的當下,調解作為解決爭端的有效途徑,正被愈來愈多年輕專業人士關注及認可。《大公報》訪問三位青年法律人─他們有的已經成為認可調解員,有的正在參加調解課程─了解是什麼吸引他們走上調解之路。
「年輕調解員對不同文化更敏感,也願意理解差異。」「訴訟固然能解決爭端,卻常在當事人之間留下裂痕,尤其在長期合作關係中難以修復。調解則創造出讓雙方『雙贏』的可能。」「國際調解能以更低成本、更高保密、更加柔性的方式,處理跨境爭端,協助各方避免問題過度政治化。」他們期待,國際調解院能推動新一代國際爭端解決人才的培養。\大公報記者 吳俊宏 李慧妍 黃釔淼
談到為何對調解產生興趣,法務經理羅嘉熙回憶,他在大學參與跨文化交流時,目睹一些小小的誤會,因缺乏理解而迅速升級為衝突。那次經驗讓他意識到,溝通與理解往往比立場更重要。他指出,年輕調解員對不同文化更敏感,也願意理解差異。思維靈活,不怕嘗試新方法,加上熟悉數字工具,更能把跨境對話變得順暢。這些能力,正在將調解推向更高的效率與更廣的場景。
處理跨文化衝突具優勢
香港及大灣區執業律師譚雪欣也認為,青年調解員在跨文化衝突中特別具有優勢。她說,這一代人成長於數字化、全球化環境,對文化多樣性有天然的敏感度與適應力。並且較少受傳統框架約束,更能以創新視角理解新興議題。同時,作為未來國際秩序的承擔者,對長遠和平有切身利益,因而更具調解的真誠與前瞻。
執業大律師許雨則從制度與效果層面,解釋調解的吸引力所在。他指出,訴訟固然能解決爭端,卻常在當事人之間留下裂痕,尤其在長期合作關係中難以修復。調解則創造出讓雙方「雙贏」的可能。年輕調解員的價值在於相對中立,不易被既有利益格局綁住。語言與科技能力出眾,能跨平台促進交流。在數字權益等新型議題上,更能準確理解當事人的痛點,從而提出更貼近需求的方案。
如同其他替代性爭議解決程序,調解的核心目標是達成和解。國際調解院的成立被視為全球治理的重要里程碑。羅嘉熙指出,傳統國際爭端解決多倚重仲裁與訴訟,雖然嚴謹,卻偏於剛性與程序性,缺乏彈性與對話空間。國際調解院的設立,正好補上這一塊。它能以更低成本、更高保密、更加柔性的方式,處理跨境爭端,特別是在氣候糾紛、跨境資源分配、公共衞生等新型議題上,協助各方避免問題過度政治化,回到方案本身,聚焦可行性與合作。
期待制定更具權威規則
當然,調解並非沒有挑戰。文化差異是最常見的障礙之一。羅嘉熙分享,在一次模擬調解中,亞洲一方重視和諧與「面子」,歐洲一方習慣直接批評,談判很快陷入僵局。他引入「角色互換」方法,讓各自嘗試站在對方立場表達訴求。這個簡單的操練,讓雙方迅速意識到語言背後的文化脈絡,進而找到共同語言,打破了冷場,也打開了妥協的空間。此類技巧提醒人們,調解不只是程序,更是關於認知與情緒的重構。
權力不對等亦是難題。許雨舉例,在模擬商務爭端中,大企業與小供應商談判時,小方往往因擔憂失去合作而選擇沉默,實質意見無法浮現。面對這種情境,他採用「分組會談」:先讓弱勢一方在私下充分表達真實顧慮,再由調解員以中性語言帶回談判桌。這種設計既保全弱勢方的發言安全感,也讓談判內容更接近問題核心。當權力落差被適度校正,創造性的解方才有發芽的可能。
許雨認為,國際調解院的成立,意味着一種「前置性」機制正在制度化。調解院可在爭端升級為仲裁或訴訟之前介入,提供中立平台,減少地緣政治壓力,並透過引入科學證據與多方參與,提升方案可行性。他期待未來能制定更具權威性的規則,強化調解結果的執行力;並加強與區域組織如東盟、非盟的合作,形成跨層級、跨區域的協作網絡。這些制度建設,將直接影響調解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與影響面。
倡與區域組織建常態合作機制
對於機制的完善,年輕調解員們也提出了期待與看法。譚雪欣期待國際調解院推動三方面發展:一是制度化建設,與聯合國及區域組織建立常態合作機制,提高調解結果的承認與執行;二是專業化培訓,針對氣候、科技、公共衞生等新興領域,建立專門的調解員訓練體系;三是青年參與,設立青年調解員計劃,系統性培養新一代國際爭端解決人才。
在人才養成方面,許雨認為,年輕人除了法律知識,還應涉獵國際關係、經濟、環境科學,並學習心理學與談判學,理解人性與情緒的運作。更要主動參與國際會議,建立人脈、拓展視野。譚雪欣則強調跨學科儲備與實踐累積:從社區調解、商業調解做起,精進語言與文化能力,理解不同文明的思維方式。同時保持中立、保密、尊重的專業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