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不少發展商都是上市公司,賣樓是重要收入來源,賣樓花更是長久以來的賣樓策略。曾經,發展商可以將賣樓花的收入,按項目建築進度入賬,及後因發展商濫用預售樓花收入,甚至出現爛尾樓,令買家蒙受損失,由此政府修訂會計準則,要求發展商設立獨立信託戶口處理預售樓花收入,並以項目獲批入伙紙後才可正式入賬。
完成交樓手續才能入賬
到了2018年4月再生效新一份修訂入賬準則,是必須確認物業完成分契手續,且擁有權與風險已正式轉移給買家後才能入賬。意即是發展商必須完成所有交樓手續後,收入才列入財務報表。
現時市場積壓不少現樓貨尾單位待售。發展商面對每年均要「交業績」的壓力,而預售樓花無助於年度業績表現,近年轉而賣現樓或極短期樓花期的貨尾,並出售原作長線收租物業。如新地(00016)收租約30年的中半山帝景園第2及3座,突然於去年開售拆售;恒隆地產(00101)今年初開始拆售持有收租逾20年的東半山御峯;希慎興業(00014)更將持有約40年的灣仔竹林苑,於今年中開始拆售。
發展商不在幾年前樓市處歷史高峰時拆售此類豪宅物業,反而目前樓市已跌約30%、租賃市場卻急速反彈之時才沽售此類貴價物業,難免讓人感到耐人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