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戰爭責任不容推脫,侵略罪行也不容淡化。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審判歷時2年7個月,開庭818次,出庭證人419名,書面證人779名,受理證據4336件,以破壞和平罪、戰爭罪、反人類罪對28名日本甲級戰犯作出正義判決,確認日本侵華戰爭為國際法上的犯罪。
同為二戰戰敗國,日本為什麼不能像德國一樣成為「正常國家」?首先,德國戰後推翻納粹獨裁政權,建立嶄新民主國家,對納粹德國罪行做徹底清理和了斷。
日本情況相反,戰後美國出於戰略考慮保留日本天皇制,沒有追究頭號戰犯天皇戰爭責任,也沒有徹底清算軍國主義,導致日本不能對二戰罪行徹底清算,也未能對下一代進行正確歷史教育。
日本政府首腦和右翼政治力量不但不真誠地對日本的侵略罪行認罪和道歉,而且還不斷地否認、歪曲和粉飾其戰爭罪行,否認南京大屠殺事實,拋出「侵略無定論」、「『慰安婦』自願論」,將侵略戰爭說成是解放亞洲國家的戰爭等,嚴重傷害了受害國人民的感情,因此,自然也就無法得到這些國家的諒解。
需要指出的是,日本憲法第九條明確規定:日本永遠放棄以國家權力發動戰爭、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解決國際爭端;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交戰權。在此意義上,日本自衛隊在名義上並非軍隊,並於稱呼使用上突出「專守防衛」理念。\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