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影視行業編劇的生存法則,李晶凌強調「堅持」與「清醒」是核心。面對不理想的項目或潛在風險,她從不戀戰,「看到不太好的情況就馬上走,不會陷在裏面」。而合同作為她的「護身符」,條款清晰明確是首要原則。她透露,如今影視項目籌備期拉長已成常態,部分項目籌備長達三年仍在修改,這種行業不確定性更需要通過規範合同規避風險。
過往經歷讓李晶凌最終選擇獨立發展。此前她曾簽約公司,通過公司與片方合作,卻發現諸多狀況難以掌控。「自己幹,不可控的只有甲方,起碼能盡力爭取,不會有太多無奈的情況」,這一選擇讓她擁有了更多創作主動權。
李晶凌分享,自己曾因創作方向分歧從項目中退出,但通過事先在合同中明確署名條款,成功保留了團隊成員的署名資格,儘管她本人並未署名。「他們還沒有太多署名機會,必須為他們爭取」。
對於行業中存在的「暗箱操作」,她也總結出應對之策。曾遭遇公司擅自加人修改劇本且不告知的情況後,李晶凌在具備話語權的項目中,堅持在合同中加入排他條款,「不讓莫名其妙的人侵佔我們團隊的權益」。在她看來,編劇工作艱辛,「不能讓大家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