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將依法如期於12月7日舉行。這一決定不僅是對基本法和本地法律的嚴格遵守,更體現了在嚴峻挑戰面前,以法治為基石、以效率為導向、以民生為依歸的堅定決心,為大埔火災的救援善後和本港的長遠發展提供堅實治理保障。正如李家超所言:「如期完成選舉,亦是對社會穩定的維護,更是對災後重建工作的有力支撐。」
《立法會條例》等本地法例對選舉程序作出詳細規定,確保選舉公平、公開、公正地進行。條例第六條訂明:「藉公告指明的日期必須是在新一屆立法會任期開始前的60天至新一屆立法會任期開始前的15天的期間內。」
鑒於今次選舉日期與程序早已依法確定,因此,其具不容隨意變更的法定性與嚴肅性。李家超強調「選舉日期具有法定性」,正是對基本法所確立的憲制秩序和法治精神的遵守、尊重。
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通過的「十五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促進港澳經濟社會發展。香港特區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治理效能的提升直接關係到「一國兩制」實踐的行穩致遠。對香港而言,提升依法治理效能不僅意味着政府執行力的強化,更體現在行政立法高效協同、良性互動。災後重建涉及資源調配、政策制定、監督落實等多重環節,亟需行政和立法機關高效協同。若選舉延期,立法會的審議、撥款批准等核心職能將出現「空窗期」,必然延緩重建進程。新一屆立法會若能如期產生並迅速履職,將直接推動特區政府各項政策落地,尤其是災後重建計劃,可盡快進入審議、撥款、立法等程序。總體上有利於加速特區治理體系的更新與升級,讓其在關鍵時期高效運轉,從而提升依法治理效能。這正是將中央精神轉化為具體行動的生動實踐。
依法如期選舉,將為災後重建注入新動能,也是防止同類災難再次發生的重要保障。除樓宇物理修復外,災後重建更涉及資源調配、制度檢討、法律修訂等深層次改革。新一屆立法會產生後,可發揮多重關鍵作用。
用制度築牢安全防線
一是資源保障。根據基本法第73條,立法會擁有審核、通過財政預算及批准公共開支的職權。災後重建涉及龐大資金,新一屆立法會可盡快審議相關撥款申請,確保資源高效、透明地用於重建與民生支援,確保災後重建、過渡性住房建設等及時到位。二是制度完善。針對火災暴露的建築物料阻燃標準、工地安全管理等問題,立法會應盡快推動相關法律修訂,從立法層面補短板、堵漏洞,防止悲劇重演。三是監督落實。立法會可通過質詢、聽證等方式督促政府開展全港屋苑安全巡查,確保「災後支援和跟進工作不會停止」。
「選出有抱負、有能力的立法會議員,是重建路上重要的一步」。正如李家超所言,社會各界期待新一屆立法會議員讓「善後支援、復原重建、法律檢討等工作更快落地」,用制度建設築牢安全防線。他們需具備為民服務的使命感,更需展現出專業與效率,協助將民意轉化為切實可行的立法與政策。
連日來,從中央到特區、從政府到各界,攜手救災的過程展現着各方的團結和城市的韌性。
依法如期舉行立法會選舉,絕非對災情的漠視,而是化悲痛為前行力量的理性選擇。以法治之力凝聚共識、以效能之要推進重建,通過及時完成這一憲制責任,為災後重建增添最急需的政治動能和法律保障。未來,新一屆立法會重任在肩。
香港執業律師、中華海外聯誼會港區理事、香港重慶總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