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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論衡/香港特色優質民主的生動實踐\劉兆佳

第八屆香港立法會選舉在大埔火災發生後不久的艱難時刻順利完成。經過公平、公正和公開的競爭後,90名新一屆立法會議員順利產生,而接近一半的議員則是新面孔,反映新一屆立法會出現明顯新老交替和走向年輕化的趨勢。各界精英參與新一屆立法會選舉的積極性比上次有所提高。新一屆立法會網羅了更多的各方人才,尤其是那些能夠推動香港產業轉型升級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英才。此次選舉是中央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讓「愛國者治港」原則得以全面落實後的第二場立法會選舉。在這場選舉中,選舉委員會和功能界別選舉中的較高投票率在預料之中,反映愛國人士踴躍參與和支持新的選舉辦法,也反映選舉競爭激烈。

毫無疑問,人們特別關注地區直選的投票率。由於在「愛國者治港」下反中亂港分子不能夠成為候選人,選舉成為了愛國者候選人之間的角逐。在這種情況下,原來支持反中亂港分子的選民因此不出來投票,甚至刻意通過「抵制」選舉來表達對新選舉制度的不滿和拉低投票率是在意料之內。儘管社會氣氛因為大埔火災而顯得低沉,而選舉宣傳的工作也只能轉向低調,然而,在大埔火災前,特區政府的大力宣傳、愛國組織的竭力動員和媒體的廣泛報道已經讓此次選舉深入民心。此次選舉,地區直選的投票率為31.9%,比上屆的30.2%為高。如果大埔火災沒有發生,則投票率應該更高一些。

新選制得到選民充分認可

地區直選投票率上升,固然與政府和愛國力量的推動和動員分不開,但其政治意義卻更為重大。首先,這表示新的選舉制度愈來愈得到廣大香港市民的認可和支持,人們覺得新選舉制度對香港的政治穩定和有效管治有利。第二,這反映過去幾年特區政府和立法會的工作和表現獲得愈來愈多市民的肯定,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的良性互動獲得市民的認同。第三,這意味着多年來中央對香港的關愛和支持、尤其在香港陷入困難的時刻,得到市民的積極響應。第四,這標誌着經中央重塑後的新香港政治格局在社會上得到愈來愈高的認受性和好感。

回歸後一段相當長時間內,香港的民主發展在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勢力的扭曲和破壞下嚴重偏離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對香港民主發展的初心、規範和設計,導致香港長期陷入政治鬥爭不斷、管治艱難失效、發展乏力、社會矛盾激化、「一國兩制」難以全面和準確實踐等困境。從政治理論角度看,新的選舉制度讓香港的民主發展得以重返正軌,並讓香港特色民主得以逐步實現。此次立法會選舉所呈現出來的一些主要特徵實際上是香港特色民主的具體反映。

香港特色民主的最大特徵是香港的選舉制度並非孤立存在,而是「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政治體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因而不能夠用西方的標準來衡量其價值。西方式民主認為只要選舉程序合乎「公平、公正和公開」原則,則任何選舉結果都具有認受性,都應該被各方面接受,選舉結果所帶來的各種政治、社會和經濟後果亦然,即便那些後果甚為惡劣。對西方人而言,選舉結果和選舉後果的「不確定性」是西方民主的寶貴特徵。

香港特色民主的出發點則截然不同。2021年12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白皮書,詳細闡述中央對香港民主發展的立場。白皮書認為,香港的民主發展不能照搬西方主權國家的民主發展模式,而是要在「一國兩制」的框架內推行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建設具有自身特色的民主制度。」「不應照搬任何其他地方的模式,必須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切合香港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歷史等條件,探索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發展道路。」

除了要維護國家安全外,香港特色民主也必須要有利於「一國兩制」的全面準確實踐和其主要目標的達至。白皮書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要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要從香港的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出發,以保障香港的繁榮穩定為目的。為此,必須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既保持原政治體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要循序漸進地逐步發展適合香港情況的民主制度。這進一步闡釋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民主發展所應當遵循的原則。」「實行『一國兩制』下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由愛國的香港人治理香港,這是香港最大的民主。」

作為香港特色民主的主要載體之一的立法會選舉必然要貫徹中央在香港民主發展上的原則和立場。具體而言,香港立法會選舉必須要有利於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全面準確實踐、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實現「愛國者治港」、體現均衡參與、有利行政主導和良政善治、推進行政立法良性互動、有利於推進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實現團結包容。

立法會的選舉制度設計就是要保證達到這些目標:設立三條選舉途徑來產生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和功能界別、地區直選)以確保均衡參與、通過設立選舉委員會第五界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來確保國家利益得到充分維護、通過候選人資格審查制度以保證所有立法會議員都是愛國者、通過由選舉委員會同時選舉產生部分立法會議員和行政長官以促進行政立法的良性互動,而一個完全由愛國者主導的立法會則必然會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有利於「一國兩制」的全面和準確實踐和積極推動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新的立法會選舉制度其實也包含了一些對選舉文化和行為的新規範,從而讓立法會選舉呈現出香港特色民主的特色和精神。這些新規範在上次立法會選舉中已經開始形成,而在此次立法會選舉中則更為明顯,並逐漸形成香港的新政治或選舉文化或行為。

首先,也最為明顯的,是特區政府和愛國力量在組織和推動選舉上的高度團結和相互配合。特區政府在此次立法會選舉中首次舉辦選舉論壇,讓候選人有更受矚目的平台進行政綱介紹和互動。一般而言,在大部分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都不承擔鼓勵和推動選民投票的工作。香港特區政府在上屆立法會選舉中積極鼓動選民投票,但這些工作在此次選舉中則更為主動、有力和有系統性,令人印象深刻。

第二,在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選舉通常會把內部的各種分化和對立進一步激化和公開化,致使不同階層和界別的矛盾加深。香港特色民主則截然相反,立法會選舉反而有助於提升社會的團結度。政府和社會各界通力分工合作宣傳選舉和推動選民投票強化了彼此之間的關係,為日後政府與社會各界在其他事項特別是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上的分工合作,打下更堅實的互信基礎和累積更多的實際經驗。來自不同階層和界別的候選人通過競爭加深了對其他階層和界別的訴求、利益和境況的了解、關注和重視,對日後在社會上凝聚重大政策共識和制定共同奮鬥目標有利,讓日後的政策更能協調和兼顧各方面的需要,讓社會更加和諧。

以事實駁斥詆毀香港的讕言

第三,在香港特色民主下,選舉競爭是良性的「君子之爭」而非惡性的「小人之爭」。無論來自哪個階層和界別,候選人、政黨和團體之間不會惡語相向、互揭瘡疤、人身攻擊和造謠中傷,導致日後候選人和其所屬團體之間恩怨難解的後果。在「君子之爭」下,候選人、政黨和團體表現理性、務實、實事求是、以理服人、顧全大局和相互尊重。最後誰勝誰敗大體上都不會傷害彼此的感情和妨礙日後彼此的合作。「小人之爭」在外國的選舉比比皆是,在香港過去舊的立法會選舉下更為激烈和極端,甚至到達劍拔弩張和勢不兩立的地步,嚴重破壞香港的穩定和管治。

第四,在其他國家和地區乃至在過去的香港,立法機關的選舉基本上是政黨之間的爭奪,因此黨同伐異是常態。沒有參加政黨的人參選和當選的機會甚為渺茫,因而在相當程度上削弱那些不願意參加政黨的人的參政機會。在香港特色民主中,政黨只是眾多的參與立法會選舉的社會團體中的一部分,香港還有很多工商、專業、勞工和社會團體派員參加立法會選舉,從而體現了「均衡參與」的原則,也讓香港的立法會更具廣泛代表性。

第五,立法會選舉讓社會聚焦在實際議題,而非那些在外國選舉中經常出現但又無法妥協的價值觀、身份認同、種族/民族、宗教等議題上。在反中亂港分子肆虐的時候,由於他們不接受由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所以他們經常把政制改革、也就是說把推進西方式民主打造為立法會選舉中的核心議題,目標是要蠱惑選民和動員支持者。因此,社會、經濟、民生、發展等議題在立法會選舉中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在香港特色民主下,所有愛國者都竭誠擁護香港的憲制秩序,也尊重中央在香港民主發展中的主導角色,因此政制改革議題不在上次和此次立法會選舉中出現。所有候選人都聚焦於那些香港市民關注的實務問題上。

第六,在外國的立法機關的選舉中,執政黨領導的政府往往成為在野政黨候選人攻擊的對象,而政府的表現則是重要甚至是最重要的選舉議題。在香港特色民主下,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共同擔負起治理香港的責任,在政治上構成「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命運共同體。立法會雖有制衡政府的功能,但功能的發揮也是為了提升特區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而並非為了打擊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和提升個別立法會議員的民望和聲譽。在香港的立法會選舉中,特區政府不是候選人批評和責難的對象。候選人提出的針對解決各種問題的政策意見和建議都是從改善施政的良好意願出發。立法會選舉不會導致日後行政立法關係緊張,反而會有利於縮小彼此的隔閡、促進彼此的互信與合作。

最後,在香港特色民主下,立法會選舉也是一個難得的國民教育的契機。特區政府、社會各界、候選人和其所屬組織可以借助選舉來宣傳和講解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政治體制、選舉制度、行政立法關係、中央在推進香港民主化上的誠意和行動、香港所面對的各種問題和挑戰乃至市民的公民責任等。由於廣大市民在一段時間內接收到大量的與選舉相關的信息,他們對政治的認知和覺悟自然會陡然和顯著提升。這類型與憲制和政治體制有關的政治宣傳在其他國家的選舉中頗為罕見,很多時候由於不同黨派對憲法和制度的立場的嚴重分歧反而在人民之中製造混亂和衝突。

總之,此次立法會選舉進一步顯示香港特色民主的特徵和其優點,並以事實駁斥了那些詆毀香港民主的指控和讕言。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