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每次黎智英案開庭或覆審前夕,外部勢力及反華分子均會在網絡上及國際場合發聲抹黑,包括炒作「健康狀況」、「身體不適」等謊言,妄圖干預法庭審訊及轉移視線。
翻查資料,黎智英案審訊期間屢以健康為由申請押後或縮短聆訊時間。例如2024年6月,在黎智英於第87日審訊中,代表律師聲稱其「身體顫抖」,稱前一日求醫後僅獲發止痛藥,申請缺席當日聆訊。值得關注的是,押後申請通常發生在控方提交敏感證據或傳召重點證人階段。法官杜麗冰以「不應在被告缺席下續審」為由押後案件,並建議黎「入院檢查」。但散庭時,黎智英在懲教人員押解下自行步出法庭,未需攙扶。
今年8月15日,結案陳詞開始之前,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稱,黎智英曾試過幾次心悸以為自己會暈倒,再加上每次出庭後都感到非常疲倦為理由,希望法庭豁免黎到庭,更聲言都已屆陳詞階段,被告在席與否都不礙事。法官杜麗冰強調,結案陳詞亦為審訊的一部分,只是法庭亦要確保黎智英的身體狀況適合出席聆訊,故此下令押後,要在他服藥及接駁好監察儀器後才繼續。
8月18日再開庭時,庭上確認黎已獲安排佩戴心率監測設備及藥物治療,黎對自己的心臟及整體健康狀況並無任何投訴。法官亦指出已收到相關醫生文件,確認黎的生理及心理健康狀況,適合上庭聆訊,控辯雙方就此並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