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綜合路透社、美聯社報道:美國特拉華州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下級法院的裁決,恢復電動汽車特斯拉(Tesla)創辦人馬斯克2018年的一項價值560億美元(約4357億港元)的薪酬方案。根據特斯拉當天收盤價格計算,這份薪酬方案現值約1390億美元(1.08萬億港元)。
根據2018年特斯拉股東批准的一項薪酬方案,馬斯克必須帶領特斯拉達成一系列目標,包括將公司市值提升至6500億美元,他有權以極低的折扣價收購約3.04億股特斯拉股票,相當於特斯拉股票的9%。但是,特斯拉一名小股東就上述天價薪酬方案,起訴特斯拉董事會。
官司持續多年,馬斯克從未獲得相關報酬。2024年1月,特拉華州法官凱瑟琳裁定,特斯拉董事會批准該方案時存在利益衝突,且未向股東充分披露關鍵信息,因此下令撤銷整個薪酬方案。馬斯克隨後進行上訴。
特拉華州最高法院19日發布49頁裁決書指,下級法院的裁決使得馬斯克六年來的工作付諸東流,「對馬斯克來說是不公平的」,理應獲得完整的薪酬回報。馬斯克當天在社交平台X上發文稱,自己「沉冤得雪」。
上述裁決不影響特斯拉股東近期批准的馬斯克最新薪酬方案。11月6日,特斯拉股東已投票通過馬斯克的1萬億美元薪酬方案,要求馬斯克在10年內帶領特斯拉達成12項目標,全部達成後其個人持股量將達到25%或更多。不過,特斯拉今年以來營收下滑且安全問題頻出,馬斯克政治立場也拖累特斯拉銷量,引發外界強烈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