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目前沒有專為派對房間設立的牌照,但經營者必須依據所提供的服務種類申請相應的牌照,確保合法經營。地政總署回覆查詢,證實上述在觀塘敬業街一幢工廈,地契訂明該私人地段僅限作「工業」用途,營運派對房間違反地契條款,正在跟進有關個案,如證實會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向業主發出警告信,若未在限期屆滿前糾正,最嚴重會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
九龍東區地政處回覆查詢表示,過去三年,共接獲六宗涉及該幢工廈內,經營商業活動的違契個案投訴/轉介,當中三宗涉及六樓個別單位作派對房間用途,即大公報記者發現的派對房間。
要合法經營派對房間,需要公司註冊及商業登記,若有提供食物及即製飲品,同時要申請食肆經營牌照,場所需符合消防安全標準,設有足夠逃生路線及消防設施,否則可能被勒令停業;根據牌照及相關法例要求,工廈派對房間不可提供床位讓客人過夜住宿,否則可能違反《旅館條例》,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兩年。
警方回覆查詢,私人單位經營賭場,如未持有相關牌照,即屬犯法。根據《賭博條例》第五條,任何人經營、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賭場,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七年。在賭場以外的場所管理非法賭博,根據第13條亦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25A條及26條,售賣酒水供堂飲須持有酒牌或臨時酒牌,社團向會員供應酒水則需具備會社酒牌。若處所負責人無牌售酒,即違反《應課稅品條例》第17(3B)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大公報記者 張真、馮錫雄、余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