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胡家俊報道:屢犯誹謗的《蘋果日報》,又再被控告誹謗兼索償。台灣大億集團董事長吳俊億的兒子吳育賢,繼今年六月入稟香港法院控告《蘋果》的兩篇報道誹謗後,日前再次入稟區域法院,指稱該報在網站刊登的另一篇文章亦涉惡意誹謗。
原告吳育賢在入稟狀中表示,被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於2015年3月12日,在《蘋果日報》網站上刊登了一篇含惡意誹謗內容及虛構言論的文章,造成原告有所損失。因此,原告要求法庭頒禁制令,禁止《蘋果》進一步發布該文章,另要求法庭頒令《蘋果》須在網站上刪除該文章。
原告除了要求被告作出一般賠償外,亦向被告追討加重及懲罰性賠償;至於相關索償額,原告未在入稟狀中列明,有待之後聆訊揭盅。
今次已非吳育賢第一次民事控告《蘋果日報》。他於今年六月已曾入稟,指控《蘋果日報》分別在2015年1月7及8日,在該報網站上刊登了兩篇涉及惡意誹謗吳育賢的文章。
屢作假新聞 臭名昭彰
黎智英旗下的《蘋果日報》、《壹週刊》過往屢次牽涉炮製假新聞及誹謗,早已劣跡斑斑,臭名昭彰。早於1998年,《蘋果日報》報道的「陳健康事件」,其記者被揭發曾向天水圍三屍倫常慘案的男事主陳健康提供五千元嫖妓,拍下所謂的獨家相片刊登在頭版頭條,製造有償假新聞。黎智英最終要在頭版以全版篇幅,刊登公開道歉啟事。
另一經典例子,2010年《壹週刊》刊登一篇題為「霸王致癌」的文章,導致霸王洗髮水的銷量一落千丈。霸王其後控告壹傳媒的報道含誹謗成分,案件纏訟至2016年高院裁定霸王勝訴。當時法官直斥《壹週刊》調查粗疏、膚淺,僅參考其他報道,而未作出深入調查,未能達到負責任的專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