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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灣點經/日本疫苗「失去的三十年」\李靈修

疫苗經濟學之三

近期本港商家相繼推出鼓勵打疫苗的計劃,從接種預約情況來看效果顯著。當然,我們不能指望依靠「抽獎」完成群體免疫,但打針群體的增多,的確有助於社會破除疫苗副作用的「心障」。畢竟對於個人來說,選擇接種與否,關鍵在於風險收益比的考量。只有更多人相信疫苗安全有效、願意去接種,才有希望實現公眾利益最大化。關於這點,日本的教訓值得我們借鑒。

日本的疫苗產業曾經處於全球領先地位,其在1948年首次制定《預防接種法》,建立了疫苗強制接種制度。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日本亦向中國內地援助大批兒童疫苗,甚至一度對美國反向輸出疫苗技術。但也在這段時期,日本爆出多宗疫苗危機事件,其中最為著名的是關於一款麻腮風三聯疫苗(MMR)。該疫苗1987年上市後連續出現副作用個案,各地湧現大量針對政府的集體訴訟。

最終迫於社會壓力,日本成為了世界上唯一禁止使用MMR疫苗的國家。到了1992年,東京高等法院在極大爭議之下裁定,疫苗事故受害者可通過《國家賠償法》向政府索賠。兩年後,日本政府修改了《預防接種法》,將疫苗接種性質由「強制」改為「義務」。自此,日本疫苗接種率大幅下滑。

上述判決使得日本與藥廠背負起沉重的訴訟風險,因為疫苗受害者在獲得政府賠償之後,還可通過《國家賠償法》繼續向政府索賠,並以1995年通過的《製造物責任法》向藥廠索賠。

而反觀歐美等國多採用「無過失賠償制度」(no-fault compensation),即接種者出現經認可的重大副作用,將由政府成立的補償基金撥款予以救濟,受害人一旦訴諸該制度就不可再起訴政府及藥廠。這一制度旨在保證政府疫苗接種的強制推行,以及維護藥廠研發疫苗的積極性。

由於日本政府對於疫苗的保守取態,在國內設立了極其嚴格繁複的審批程序,幾乎只限於海外接種十年以上的「安全疫苗」才有資格獲批。1990至2006年,日本新上市的疫苗只有兩款;同期美國有十七款,其中甚至包括多款日企研發、但未獲日本本國批准的疫苗。

2013年4月起,日本政府將HPV疫苗列入「官方推薦」的免疫接種計劃,並組織12至16歲女生免費接種,但因為部分接種者出現不良反應並通過YouTube廣泛傳播,政府很快撤銷了「疫苗推薦」,目前日本女生HPV接種率已從高峰期的70%下降至不到1%。

本國疫苗產業衰落、海外進口標準嚴苛,再加上民眾普遍對疫苗持懷疑態度,共同構成了日本如今的防疫短板。截至本周五(11日),日本每百人接種16.93劑疫苗,該數據在發達經濟體國家中墊底。但事實上,眼下日本政府囤積了大量新冠疫苗,接種速度緩慢是因為地方缺少疫苗接種中心,多是採用家庭醫生上門打針的方式,接種過程中也錯漏百出,背後反映出當年日本完整的疫苗接種體系已經荒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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