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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防輸入

海外抵港須檢疫,加強外防輸入

●高風險地區:只容許已接種疫苗香港居民來港,抵港後須在指定酒店檢疫21日。

●中風險地區:只容許香港居民或已完成接種的外地人來港,未打針及已完成兩劑接種者分別須檢疫21日及14日,如自願進行抗體測試且結果呈陽性,可改為在指定酒店檢疫7日,其後自行監察健康狀況7日。

●低風險地區:不限是否屬香港居民,未打針及已完成兩劑接種者分別須檢疫14日及7日。

內增接種

提高疫苗接種,建立群體免疫

●所有公務員、醫管局、安老及殘疾院舍,以及中學、小學、幼稚園及特殊學校員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否則須自費定期檢測。

●所有與抵港人士有接觸的人員須接種疫苗,包括機場工作人員、指定檢疫酒店工作人員及接載抵港人士的司機。

●「即日籌」安排將擴展至60歲或以上人士,安排有待公布。

●社區疫苗接種中心運作將延至十月底,安排有待公布。

●現行社交距離措施將延長兩周至8月18日。

●8月內收緊針對B類食肆的員工檢測要求,每14日一檢改為每7日一檢,已完成接種疫苗者可豁免。

●院舍員工強檢收緊至7日一檢。

大公報記者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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