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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論事/職工會登記局應依法「釘」教協牌\劉勇飛

兩大央媒於7月30日發表評論文章,炮轟教協是「毒瘤」,特區教育局翌日隨即宣布終止局方與教協的工作關係,並批評教協以教育專業團體作為包裝,實際上推動政治倡議,在社會動亂事件中未有加以教導及勸止師生。

教協全稱是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成立於1973年。當年,港英政府宣布削減文憑教師入職薪金,將教師薪級與公務員脫鈎,引起全港教師憤怒。在教師錢世年召集下,十多個教育團體組成「香港教育團體聯合秘書處」,司徒華接棒號召教師遊行,升級至全港教師大罷課,最終港英政府放棄降低文憑教師起薪點,更令頂薪點升級,而教協亦正式註冊為職工會。

徹頭徹尾的政治組織

教協按《職工會條例》註冊工會,宗旨為協助會員跟進權益個案。教協會籍一年為期,每年9月須重新繳費續會。教協有提供學術活動、購物福利,每年十期《教協報》等;另為有需要會員提供免費義務法律諮詢及免費平安紙,惟會章列明會員法律支援不可與故意失職或觸犯刑法有關。

教協作為全港最大單一行業工會,理應做好工會的事,為教師及教育人員維護好應有的權益。可是,教協自成立以來,尤其是香港回歸以來,其所作所為,已完全逾越了作為工會的底線,並大肆參與政治,甚至涉嫌勾結外勢力。

特區政府在2000年推出教育改革,教協連番反對。2003年,教協涉嫌積極參與反對廿三條立法。2012年,教協涉嫌積極參與和推動反「國教」。2014年,教協涉嫌積極參與非法「佔中」。

及至2019年,教協涉嫌積極參與「修例風波」,包括參與「民陣」的遊行、製作小冊子、呼籲教師「罷課」,要求政府回應所謂的「訴求」。教育局接獲269宗教師涉專業失德投訴,先後4人被「釘牌」,教協亦多番包庇。

由上可見,教協的所作作為,帶有強烈偏見的政治立場,並在上述的活動中積極帶頭參與,並推動教師及學生參加反政府示威活動,又長久以來假借通識科教學名義,散播污衊國家言論,更長期向莘莘學子灌輸錯誤資訊,毒害學子。同時,教協也與涉嫌反中亂港的「支聯會」存在千絲萬縷的關係,其中教協監事徐漢光是「支聯會」常委。正如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近日批評教協是「徹頭徹尾的政治組織,而非教師組織」。

教協是按《職工會條例》註冊而成的工會組織。《職工會條例》第34條「經費用於政治目的」,列明除根據第33A及33B條獲准外,任何已登記職工會的經費不得在香港或其他地方──(a)直接或間接用於任何政治目的;或(b)支付或轉移予任何人或任何團體,以促進任何政治目的。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日前強調,任何組織的活動如受到法例規限,必須按法例運作,專業機構應該為專業會員服務,如果組織所做的事超出專業範圍,有關部門會按照法律處理。

的而且確,教協自成立以來,做了不少事情已超出專業範圍以外,更是強烈的政治掛帥。在「修例風波」中更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第34條的「經費用於政治目的」,教協先後協助4名參與「修例風波」而被「釘牌」的教師,教協的「協助」,或涉嫌動用教協的「經費」。因此,警務處國安處等相關部門可循此方向作出深查。

國安處應徹查有無違法

根據《職工會條例》第7條的「拒絕登記」,如有以下情況,局長可運用其酌情決定權,拒絕登記任何職工會──(a)本條例或其規例的任何條文未獲遵守;或(b)該職工會有任何目的是非法的等情況。倘若查明教協動用「經費」,協助4名參與「修例風波」而被「釘牌」的教師。負責執行《職工會條例》的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是絕對有權行使權力,依法執行《職工會條例》,並拒絕為教協續牌登記,即是將教協「釘牌」。

面對公眾的強烈批評,加上教育局終止與其的合作關係,教協已馬上認慫並兩度發表聲明,聲稱沒有煽動學生示威及反對「港獨」等云云。然而,教協多年來惡行纍纍,證據俱在,不容狡辯,罄竹難書,教協準備被取締吧!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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