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備齊資料:
•最後就業日期及解僱信、離職金紀錄等證明文件
•受限指定處所的有效員工證、僱員合約、糧單等證明文件
•停工或失業證明、停工前收入證明等(如沒有,可填寫申請表內的個人申述書)
2 確認為非綜援受助人、未受惠於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同意授權相關資料等並作出聲明
3 填寫個人資料: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手機號碼及居住地區
4 填寫去年10月至12月就業情況:選擇全職、兼職、自僱人士等就業性質,工作是否在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計劃內。若有強積金戶口,可直接從香港身份證號碼登記的所有強積金戶口取得相關的收入及其他資料
5 填寫最後工作日期,並選擇是否就職於需關閉或經營受限的指定處所,選擇屬於哪一類指定處所,上載失業證明文件或指定處所工作證明文件
6 填寫銀行賬戶資料,並上載銀行賬戶證明文件及香港身份證副本
7 重新檢閱已填寫的申請表,確認無誤後即可按「提交」,注意限時6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