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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評/政府架構重組打造高效、有為、有能團隊\李繼亭

行政會議昨日通過重組政府架構方案,除了政策局數目由13個增至15個,還包括由李家超提出的新設三名副司長,新方案將在七月一開始實施。政府架構重組是因應新形勢的變化,尤其是針對過去施政所出現的問題而作出的安排,其根本目的是要提升統籌力,強化執行力,以從整體上加強政府管治能力。當然,架構重組只是一方面,更關鍵的還在於要改變政府運作的思維。各界期望,此次政府架構改組的「加法」,可以實現行政效率和管治成效的「加法」,推動早日實現良政善治。

改組政府並不是什麼新事物,擴大問責團隊也不是什麼特別安排。過去幾屆特區政府都曾作了一些改變,包括引入了問責制及增設副局長、政治助理層級等等。這些架構改變在因應時代變化、推動政府運作,都發揮了作用。顯而易見,香港站在新的發展階段,需要在政府管治架構層面再作出調整。筆者認為此次改組的核心目標有兩個:

加強各部門統籌協調

一是提升統籌力。香港特區政府向以高效率著稱,在《2021年世界競爭力年報》中,政府效率位居第一位。儘管如此,這不代表香港特區政府運作可以「拿滿分」,相反的是,基於架構設計的因素,以及實際運作狀況,統籌協調能力亟需得到提升。

舉例而言,在抗擊第五波疫情期間,香港一度出現嚴重的抗疫缺陷,食衞局、醫管局、民政事務局等,儘管都很努力,但「各自為政」情況下,造成一系列問題。這就暴露出統籌協調能力不足的弊端。此次改組的一個目的,筆者相信也是要加強對各部門的統籌管理能力。

現時三司管轄範圍廣泛,工作繁重,一定程度上消耗了統籌和指揮能力。例如,政務司督導9個政策局和跨局事項等;財政司督導6個政策局,亦要負責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以及土地房屋問題等等。李家超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增設副司長可按需要委派統籌指定政策範疇和特定項目,例如其競選政綱中提出的土地房屋供應統籌組,強化政府施政能力等。

又比如,律政司司長工作繁重,除了要推動本身轄下的6個法律專業部門工作,未來亦需要就幾大範疇作出推動,包括憲法和基本法的推廣、國際法律的合作和安排,以及代表香港宣揚香港的優良司法制度等等。正如李家超形容,國際關係複雜,要將香港現時情況講給世界聽,律政司此方面可發揮積極作用。他希望推展整體律政司工作要更積極、主動,而增加副司長,將會大有幫助。

二是強化執行力。時代在變,香港也必須變。以往視為有效的做法,新形勢下未必;以往認為已做得足夠,如今已很可能存在較大的不足。特區政府擁有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更需要從制度安排方面入手,理順各部門負責的政策範疇,整合某些政策局的職能和分工,以產生協同效應,使權責更加清晰。

產生更大的協同效應

事實上,部分現有政策局需要處理龐大事務,分拆可以專注細化處理問題,例如分拆運輸及房屋局,可以聚焦處理兩大社會非常關注的問題;改組「醫務衞生局」,可以更加專注對付新冠疫情及解決醫療體系問題。新架構可以產生協同效應,使權責更加清晰,例如「環境及生態局」會同時掌管環境衞生、食物安全、回收、保育、漁農發展等工作,在環境生態方面會產生協同效應。而新設立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及「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可以配合好國家「十四五」規劃的機遇,也是因應香港「再工業化」發展的需要。

這些新的架構安排,對提升政府管治效率,加強工作的落實,具有重要的幫助。有人認為,增加了三個副司長、兩個局長,是「架床疊屋」;而每年因此增加近億元開支,增加公帑壓力云云。其實,這些都只是看到人員及開支增加的一面,而沒有看到香港未來行政效率、管治效能提升的另一面。舉例而言,如果特區政府統籌協調力得到提升、可以避免三月初的疫情亂象,那麼這一億元開支顯然是值得的。

隨着三場重要選舉的圓滿完成,香港進入新的發展階段,要早日實現良政善治,需要一個高效、有為、有能的特區管治隊伍。此次改組政府架構,其出發點和落腳點都着眼於此。當然,不是說一次改組後就「萬事大吉」,特區政府長期存在的一些問題,仍需不斷作出改善。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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