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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公務員及部分機構 退休年齡一覽

公務員

•2000年6月1日或之後但在2015年6月1日之前受聘為文職職系人員的退休年齡為60歲

•紀律部隊職系人員為55歲或57歲

•選擇延長服務年期的文職職系人員的退休年齡為65歲

•選擇延長服務年期紀律部隊職系人員(不論職級)為60歲

醫院管理局

•2015年6月1日之前受僱的僱員,退休年齡為60歲;合適退休僱員於60歲退休後,可申請延任至65歲

•2015年6月1日或之後受僱的僱員,退休年齡為65歲

煤氣公司

•於1997年10月1日後受聘的全職僱員,退休年齡為60歲

中華電力公司

•中電僱員的退休年齡為60歲

港鐵

•正常退休年齡為60歲

•可按需要延後退休,最長一般可至員工65歲生日前一天

港燈

•僱員退休年齡為60歲

•按個別舊制僱傭合約協議,部分僱員退休年齡為65歲

港大

•僱員退休年齡為60歲

大公報記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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