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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顯著/「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料吸資90億

政府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接受申請至今約3個月,投資推廣署昨日表示,已接獲310宗來自世界各地的申請,預計投資額超過90億港元,並接獲逾3600宗相關查詢。首宗個案已於上月完成全部四階段審批,在本港實質投資最少3000萬元。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於今年3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其受養人(包括配偶及其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兩年,期滿後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三年,其後可在每個三年期屆滿時再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三年。

投資推廣署下半年將會舉辦兩場旗艦活動,包括香港金融科技周和創業節。署方亦會繼續致力推廣優勢,加強在世界各地策略市場的推廣工作。投資推廣署並計劃在土耳其及埃及開設辦公室,推展招商引資工作。   

大公報記者易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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