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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眼錄/兩岸小說語言比較\劉 俊

研究文學的人都知道研究文學語言是件吃力不討好的事──它不像「評論」可以有較大的自由發揮空間,而必須基於例句實證的「有一份證據說一份話」。比較兩岸小說語言是個學術難題,卻被王安憶給「攻」了下來。在《大陸台灣小說語言比較》一文中,她闡述了自己對兩岸小說語言不同之處的看法。

在王安憶看來,「大陸與台灣的小說語言最表面的區別是:大陸小說語言的口語化,這口語因帶有極強的地域特徵,因此也更加方言化與俗語化;台灣小說語言則是漢語技術化,即是語文化或書面化」,而兩岸小說語言背後深層的差別,則在於大陸小說語言「在以方言、俗語為語言手段的背後」,「強調的是語言的文化背景」;台灣小說的語言則「將漢語詞意的內容與形式引申、延用與擴張,使用的是漢語本身的內容」──也就是說,大陸小說語言重在以地域性的方言和俗語表現「文化」,台灣小說語言則是以語言本身的豐富性見長。

王安憶的這一發現看似有些「簡單化」卻頗具創見,接下來王安憶又指出兩岸小說語言另外一個顯著的不同,那就是「大陸作家的小說往往能越過語言直接展示畫面與人物的形象,而台灣作家的小說則是真正的語言創造意義上的小說……大陸的小說具有身臨其境的畫面感,而台灣的小說則具閱讀感」,什麼意思呢?王安憶如此解釋:「大陸的小說具有人物演出性質」,「只有人物在舞台上自行活動」;「台灣的小說則有明晰的敘事者身份」,「客觀地描寫人物事件」──這不禁讓人想起帕西·盧伯克(Percy Lubbock)在《小說技巧》中提出的小說寫作兩種基本技巧:戲劇法和敘述法,戲劇法是「展示故事」,而敘述法則是「講故事」。從王安憶對兩岸小說語言的歸納和對比中不難看出,大陸小說語言顯然更適用於表現戲劇法,而台灣小說語言則與敘述法較匹配。

任何概括都會以喪失(部分)豐富性為代價,王安憶的判斷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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