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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立法促進民營經濟 推動高質量發展

國家司法部、國家發改委昨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是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作出的重要部署,這也是內地首部專門涉及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重點是促進公平競爭、平等保護,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此次立法具有重要意義,向外界傳遞清晰信號,中國全力營造包括民營經濟在內的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法治環境和社會氛圍,提振各界發展信心,這也為香港發展提供新動能。

民營經濟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從小到大,從弱變強,不斷發展壯大。目前,民營經濟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新時代以來,隨着國際國內形勢發生深刻變化,民營經濟發展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企業更健康發展,創造各種所有制經濟更加公平競爭的環境,這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更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是國家一以貫之的方針。習近平主席充分肯定民營經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強調民營經濟的歷史貢獻不可磨滅,民營經濟的地位作用不容置疑。習主席多次重申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將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成「自己人」。中共十九大將「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中共二十大強調,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更明確提出,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

習主席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為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提供了根本遵循。有關立法草案共9章77條,將中央發展民營經濟的方針政策和實踐中的有效做法,轉化為法律制度。草案明確民營經濟發展的總體要求,從公平競爭、投資融資、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等八個方面作出規定,進一步完善後,將對推動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發展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民營經濟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壯大離不開完善的法治環境。國家專門制訂一部法律,對民營企業及其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提供充分保障,向社會傳遞國家堅定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決心,有力回擊海內外一些針對我國民營企業的誤導與惡意攻擊,進而穩定發展預期,有效提振民營企業的發展信心。同時,有關立法有助於進一步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築牢國家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連日來,從金融監管部門降息降準,到國家發改委推出一攬子增量措施,再到司法部就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公開徵求意見,這一套「組合拳」堅定有力,提振了市場信心,改善了市場氛圍,加快了外商投資中國市場的步伐,對處於復甦中的本港經濟也注入新的發展動能。單是未來將有更多優質民營企業來港上市,就可以進一步強化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國家大力支持民營企業,香港各界識變、應變、求變態度,主動作為,主動對接國家策略,也可為內地民企發展提供重要助力。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將會提出為香港的中小企創造更多更好的發展機會和條件。當然,中小企的轉型,除了政府支持,關鍵還是自強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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