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被牛「俘虜」過的人,都深深中過牛蹄筋的「毒」。
我們絕不是要把牛「趕盡殺絕」,但「庖丁解牛」之後,會發現牠確實渾身是寶,一個都捨不得丟。這種複雜和玄妙程度,讓哪怕價值千金的「牛肉」都顯得平平無奇。畢竟,在統攬全局的吃貨心中,那些關於肉眼、菲力的挑選,再精益求精都不如一份蹄筋來得暢快、淋漓。
我曾想過,痴迷這個部位的人,估計也一定喜歡所有的「手掌類」菜系,是那些飯店裏盯着菜單上的雞腳、鴨掌瘋狂分泌口水的同類;是在港式茶餐廳中,能將頭埋在豬腳薑裏無法自拔的夥伴們。可每每吃到牛蹄筋,在一通「繁花似錦」的狼吞虎嚥過後,還是不由得感慨:終究是它,別的,還是差了點意思。
它有豬腳一樣的膠原蛋白,卻充實豐盈,不膩不油,越嚼動越能體會其中光彩。連着柔韌的拉扯,把「彈」、「嫩」這些詞都重新鍛造了一番。當味覺的禁錮被打破,再快的進化,也追不上搶奪牛蹄筋的步伐。用牛蹄筋做成的火鍋,絕對是飢腸轆轆時給自己的最高獎賞,蹄筋連着一絲肉,層次剛剛好,放在鍋裏「咕嘟咕嘟」,又香又糯。就好像在空調房中,給舌頭蓋了一層被子,舒服得近乎奢侈。紅燒的也不遜色,要配上煮爛的紅蘿蔔,膠質融合在纖維中,把這份「放肆」滲透進了每一個角落,入迷也入味,用最家常的做法,貢獻出最多精華。偶爾在燒烤攤上,也會點一份烤牛筋,少了增色的軟爛,卻也突出了食材最質樸的風格,那是煙火裏滋味狂飆的現場,是油花上噴薄遼闊的蒼茫。吃烤牛筋,不圖一個入口即化,只圖一圈豪橫滿足。
理智如我,從沒有陷入過溫柔鄉,可情不自禁,卻在牛蹄筋的懷抱裏,一睡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