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是內地與香港於2003年6月29日簽訂的自由貿易協議。作為內地對外開放水平最高的自由貿易協議,CEPA為各行各業創造前所未有的商機,令香港經濟,以至社會和民生由當年疫情下迅速走出低谷,充分彰顯國家對香港持續而堅實的支持。
CEPA下,兩地逐步減少或取消實質上所有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並逐步實現服務貿易的自由化。CEPA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及經濟技術合作等四大範疇。
21年來,內地與香港一直保持緊密磋商,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不斷擴闊CEPA的內容和範疇,加入更多開放措施。
CEPA不僅協助香港商界開拓內地市場的龐大商機,也讓香港成為內地企業「走出去」的最佳跳板,加速內地與世界經濟的接軌,為內地、香港與外國投資者帶來無限商機,充分體現了兩地優勢互補、互惠共贏的緊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