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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不容外力干預

隨着「35+顛覆政權案」判刑日的臨近,反中亂港勢力加大了對香港的攻擊力度,意圖逼迫法庭「放生」所有被告。但正如過去有關案件一樣,外國勢力的干預終將是徒勞,犯有顛覆政權重罪的被告將承擔法律後果。

本案之所以備受關注,不僅僅因為涉及被告人數眾多,更在於這是香港首宗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的大案,而從庭審期間被告所承認的大量事實可見,本案性質極其嚴重,若非及時遏止,任由所謂的「攬炒十步曲」發展下去,香港將陷入萬劫不復境地。

事實上,早在今年6月,法官在作出罪成的判決中就已清晰指出,所謂「35+」計劃的終極目的,就是要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香港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被告串謀通過所謂「初選」,意圖在控制立法會後,無差別地否決預算案,癱瘓政府運作。其所作所為,「必然構成嚴重干擾、阻撓或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和職能,顛覆國家政權」。

如此嚴重的罪行,按美西方的國安標準,毫無疑問會作出重判。但美西方一方面無視自身嚴苛國安法律,另一方面又肆意攻擊香港的公開公正審訊,更有甚者,例如美國的反華政客及組織,公然點名並叫囂制裁審理案件的法官和司法人員,赤裸裸地踐踏法治。

不僅如此,近月來,相關勢力及外國媒體加大了攻擊力度,極力醜化香港,並試圖將被告描繪成「無辜者」形象。有的外國媒體,甚至史無前例地提前四天在法庭外「佔位」,如此誇張做法,要達到什麼目的已是呼之欲出。

「35+煽動顛覆案」是檢驗香港法治的「試金石」,更是彰顯香港維護國安意志的重要案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特區司法部門肩負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重任,絕不容許外力干預,也必將會作出符合法治的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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