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香港法庭對廣受海內外關注的「35+顛覆政權案」涉案人士作出判刑。該案被起訴的47人中,有45人主動認罪或被判有罪,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社會人士對於刑罰的輕重看法不一,但基本上認同裁決的正確性和公平性。
此次裁決對於鞏固和強化香港的法治至關重要,其政治影響更加重大。
首先,這件案件彰顯了香港國家安全法在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上的關鍵作用。這宗案件可謂是香港回歸祖國以來最重大的案件,因為它涉及到香港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下的憲制秩序的認受性和權威地位,而涉及案件的人其核心目標不但是要用非法手段奪取香港特區政權,還要藉此機會否定香港的政治體制的威信和扭曲其正常的運作。此案的裁決因此凸顯了香港國安法在維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上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也維護和鞏固了香港的憲制秩序。
第二,外部勢力特別是美西方國家不斷利用此案來抹黑國家和香港的國際形象和詆毀香港的法治,並且意圖包庇和保護他們在香港的「代理人」。他們屢次對特區政府官員、檢控人員和法官施加政治壓力,多次威脅制裁他們,企圖逼迫他們不要履行其職責,並要求他們按照美西方的指令行事。這些醜惡的行為不但踐踏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的行徑,更是挑戰中國對香港的主權和管治權的動作。
彰顯維護法治的決心能力
特區政府和香港司法人員在強大的美西方壓力下,以無畏無懼的精神對此案的涉案人士進行審判並予以判刑,讓美西方意圖以政治干預香港法治的圖謀不能得逞,也彰顯了香港特區對維護法治完整性的決心和能力,讓國際社會對香港的法治有更深刻的認識和尊重。
最近,美西方的政客和媒體不斷對黎智英案指指點點,甚至無理要求特區政府停止起訴黎智英,不然香港便要面對嚴重後果。美西方這種無理和粗暴的要求,暴露了他們對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的不尊重,肯定無功而退。
此次「35+顛覆政權案」的審訊結果應該會讓外部勢力知道香港在法治問題上一定不會向他們屈服。當然,外部勢力一定不會死心,但他們也應該通過此案的裁決結果意識到他們在香港的政治能量極其有限。
第三,此案的裁決將進一步改變香港居民對香港法治的看法和觀感。反中亂港勢力長期以來向其支持者和香港居民,特別是年輕人,灌輸一套法治歪理,並造成了不少惡劣的影響。他們揚言,如果提出一些崇高的政治理想、策動為了爭取民主和人權的行動、並獲得美西方和其他外部勢力的支持,即使他們從事違法行為,也只是「違法達義」之舉,中央和特區政府一定不敢對他們採取法律行動,只能對其損害香港法治的行為聽之任之或「啞忍」。
以此之故,即使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頒布實施,反中亂港勢力依然以蔑視態度繼續從事違反該法的行徑,其目標在於在香港居民心目中散播毋須尊重香港國安法的誆言。此案的裁決顯示香港特區政府運用香港國安法將意圖顛覆政權的人繩之於法的意志和決心,讓反中亂港勢力的支持者和廣大香港居民理解到法律的尊嚴和威力,不再存僥倖之心,不再以為打出「違法達義」旗幟和得到外部勢力的鼓勵和支持便可以在香港視法律如無物,從而對鞏固和強化香港的法治和提升守法精神有利。
第四,反中亂港勢力之所以囂張跋扈,是因為他們相信外部勢力是他們的堅定靠山。自從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特區自行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後,加上一些對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穩定有利的本地法律比如《刑事罪行條例》和《公安條例》被「激活」,不少反中亂港頭目鋃鐺入獄,說明了外部勢力不但沒有能力或意願去「營救」他們,除了偶爾「出口術」表示對他們支持和對中央與特區政府作出批評外,實際上已經把他們當作棄子,不認為他們再有政治價值,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覺得他們是政治包袱,以及是讓美西方政府和政客尷尬的人。
終結動盪期迎來新階段
其實,在此案和黎智英案的審訊過程中,大量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勢力勾結的證據被呈堂和被媒體廣泛報道,生動地揭露了外部勢力在香港回歸後連綿不斷的動亂中所擔當的不光彩角色,在香港也產生了良好的國民教育和國家安全教育的效用。
最後,此案的裁決進一步促使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勢力在香港的衰敗。在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其他本地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穩定的法律「坐鎮」下,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勢力的生存和活動空間已經所餘無幾。他們的支持者和潛在支持者應該已經清醒地認識到危害國家安全和香港穩定的法律風險極大,有意參與他們的計劃和行動的人包括年輕人只會越來越少。他們的「群眾基礎」也會越來越狹隘,從而他們的政治能量也會愈趨萎縮。
待在黎智英案日後依法審結後,可以說所有策劃、組織和領導過去十多年了香港連場重大動亂的首惡分子和主要參與者,都已經得到了應有的法律懲罰。在他們後繼無人的情況下,香港在回歸後長期困擾香港的動盪時期應該徹底終結,而香港的發展也因而進入新階段。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