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35+顛覆政權案」昨日宣判,45名被告被判處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的刑期。判決反映了案件的嚴重性,彰顯了高度的法治精神,為系列國安案件的審理樹立了標桿,更發出了清晰訊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將受到嚴懲。
本案為首宗顛覆政權案,一眾被告企圖通過奪取立法會控制權,無差別否決政府的一切議案,癱瘓立法會,癱瘓政府,破壞或推翻由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當中被認定為此案首腦的港大前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曾策劃「非法佔中」,惡績昭彰,今次被判囚10年,這也是此案最重的刑期,可謂是罪有應得。其他多名組織策劃者和拒絕認罪被告,則被判處6年至7年多的刑期。一般參與者被判4至5年刑期,整體而言,判刑充分體現了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
判決公布後,許多市民用「大快人心」來形容。正如有立法會議員指出,判決以香港國安法為本,參考了普通法,也考慮到個別人的情況,刑期合理,充分說明香港的法院、司法完全獨立,判決公開公正透明,無可辯駁。
針對西方個別國家對此案判決的抹黑言論,外交部發言人強調,任何人都不能打着「民主」的旗號從事非法活動,並企圖逃脫法律制裁。個別西方國家無視其本國通過有關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國家安全的事實,卻對香港法院客觀公正地實施香港國安法無端指摘,這種行徑是對法治精神的嚴重褻瀆和踐踏。
此案判決並非一個句號,而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一個新起點。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近期有人發放所謂的「和解」論調要求輕判甚至釋放違法分子。但事實說明,「攬抄」與「和解」永遠是水火不容,絕不能中了反中亂港勢力的計。更何況,香港表面風平浪靜,實則暗流湧動,社會上仍有少數人賊心不死,外部勢力亦不會停止對香港的破壞、搗亂。香港維護國安只有進行時,必須擦亮雙眼,時刻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