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是「35+顛覆政權案」宣判,45名被告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法庭外冒雨等候的市民等到了遲來的正義,高喊「大快人心」!
此案審理過程中的大量證據和判詞揭示,戴耀廷等人打着所謂「民主」﹑「人權」的幌子,假借「初選」外衣,圖謀篡奪立法會控制權,企圖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或公共開支議案,以癱瘓特區政府作籌碼,迫令政府回應亂港分子不合理不合法的政治訴求。戴耀廷被判囚10年,輿論認為,這是戴自作自受,戴策劃違法「佔中」,鼓吹所謂「違法達義」,荼毒港青,破壞社會,禍國殃民!
同案被告中,諸如區諾軒、趙家賢、胡志偉、黃碧雲、尹兆堅、林卓廷、范國威等昔日民主黨人員,與戴耀廷勾連極深,在激進破壞的路上越走越狂,最終攬炒自身。
戴耀廷被判入獄十年。這個十年,具有不同的意義。
從2014年發動非法「佔中」開始,在外部勢力支持下,他瘋狂破壞香港,至今整整十年。十年的監禁,儘管是本案所有被告中最重的,但根本無法彌補他對香港造成的破壞,更無法挽回數以千計被煽動暴力而面對刑責年輕人的損失。戴耀廷的十年,換不回香港失去的十年!
「35+顛覆政權案」的被告們以及其背後的政治勢力,完全錯判了形勢,錯判了中央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錯判了特區政府堅定執法的能力,錯判了香港社會的民情。
十年亂港,終於結束。戴耀廷當年的那篇《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的宿命》並沒有寫錯,但「攬炒」不是香港的宿命,而是戴耀廷一夥的宿命!\大公報記者 范理雲 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