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報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進入收地及建造階段,發展局昨日表示,首批218戶居民原本須於今年12月遷出,政府本着「以人為本」的精神,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並希望讓合資格受影響居民無縫入住洪水橋專用安置屋邨第一期出租單位「樂翹樓1座」,因此早前透過地政總署的社區服務隊,通知居民首批住戶遷出時間不會早於明年3月底,今日起開始向居民發出書面通知。
對於居民對出租單位租金、住址證明和寵物安排提出關注,發展局表示,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專用安置屋邨出租單位,租金水平訂為房協乙類屋邨水平,每月3675元起;有經濟困難住戶可申請「特惠租金」,交七五折租金。居民亦可因應自身情況選擇不同的安置補償選項,例如通過經濟狀況審查入住房委會公屋或申領現金特惠補償。
地政總署審核安置補償資格時,接受多種地址證明,例如選民登記、入境事務處人事登記紀錄、政府信件、電費單、水費單、報稅單、銀行月結單、手提電話費單、租約證明文件、工作證、勞資受僱合約、僱主證明書等。署方會因應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考慮彈性處理及接受不同的證明文件。
專用安置屋邨租戶可申請飼養導盲犬或伴侶犬,出售單位亦可飼養寵物,惟租戶及業主必須遵守租約或大廈公契內的相關規定,例如不得對其他住戶造成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