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近日略為回暖,新股集資(IPO)市場有幾家大型新股掛牌,展現久違了的活力;但是與高峰期比,不論融資宗數還是融資額,依然處於較低水平。歸根究柢,是過去幾年地緣政治、逆全球化、高息口等因素,導致香港經濟增長放緩,恒生指數自2021年2月逾30000點以來,累計下跌超過1/3,估值長期偏低及成交量萎縮,大大削弱了港股的融資能力。
香港新股融資水平已連跌五年,不少原本計劃來香港上市的公司,一而再推遲了上市計劃或改道美股上市。成功上市的公司也受制於大環境,融資管道不通暢,籌集不到足夠資金推進業務發展,近年受惠於港交所改革措施,先後登陸的生物科技及特專科技公司,遭受的打擊尤其沉重,是一個必須正視的問題。
生科企業需資金扶持
目前已上市的18A及18C企業,大多發展到了一個重要階段,如研發獲批做臨床或商業化在即,需要有強大的資金及商業能力來扶持,尋找與國際資本市場聯接的平台,亦成為企業戰略的重要部分。但目前市場前景不明朗、資金越趨緊張,促使這些企業積極尋求其他出路。
收購合併是企業快速壯大的方法,許多生物科技及特專科技公司都專注研發特定技術,到臨床或商業化階段,往往會遇上資金、管理能力及商業化能力的瓶頸,需要適時引入合作夥伴。與此同時,一些規模較大的藥企或科技公司通過收購,可以達到拓展上下游業務板塊、增加產品線等目的;也有一些眼光獨到的大型基金,長於收購一些最有可能在幾年後把技術轉化成產品面世,並獲得可觀利潤的公司。
2024年9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深化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市場改革的意見》,提出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興產業轉型升級,進行跨行業併購,收購關鍵技術資產,以及整合產業鏈上下游資產,以引導資源向新質生產力聚集。中央政府適時推出政策鼓勵併購,為本港提供了新思路,但一些早年為保障股東權益而訂立的規則,在新經濟環境下,原來成了緊箝咒。
目前,香港的公開併購主要受《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收購守則)規管,併購的主要方式有兩種:一是協議收購;二是全面要約收購(自願或強制性)。
協議安排以100%收購為目標,《公司條例》及《收購守則》均規定在有關批准協議安排的股東會議上,必須獲得以投票權計算,最少75%出席股東大會及投票的「無利害關係股份」(獨立股東)或他們的代表通過;以及所有「無利害關係股份」,以投票權計不得有超過10%反對。
全面要約收購則以收購方取得目標公司超過50%的表決權為條件,但如果涉及目標公司退市,必須經獨立股東批准取消上市地位,同樣必須於股東會議上,獲得以投票權計算,最少75%出席股東大會及投票的獨立股東或他們的代表通過;以及所有獨立股東的反對票,不得超過以投票權計算的10%;並規定收購方行使或有權行使其強制取得證券的權利。
出於保護上市公司的中小股東股益的考慮,《收購守則》要求收購方如擬運用強制取得證券的權利,須於發出要約文件日期後的四個月內,累計獲得「無利害關係股份」的90%接納。必須獲得90%獨立股東接納才能把目標公司退市,是一個相當高的門檻。參考美國納斯達克(Nasdaq)退市安排,目前只需少數股東以過50%支持批准。
鼓勵外資來港「尋寶」
高達90%的有效接納門檻是一把雙刃劍,在維護中小股東權益的同時,容易成為異議股東漫天叫價,甚或惡意阻撓併購的武器,最壞情況是拖垮併購交易,目標公司未能借助併購獲得資金渡過當前難關,或是借助收購方的資源及經驗進一步壯大業務。
更重要的是,盤活併購對吸引外資重臨港股,也會有很大幫助。記得今年11月,筆者出席金管局主辦的「國際金融領袖投資峰會」時,全球首屈一指的私募基金黑石的總裁兼首席運營官格雷(Jonathan Gray)也提及,港股有很多寶藏公司,外資基金興趣相當濃厚,但受制於現行收購合併規則,難以推進而放棄。
格雷在會上也建議本港應放寬收購準則,以便利外資進行收購,可直接刺激港股成交。
事實上,放寬併購限制受惠的不只是提出或被收購的公司,而是整個香港股市。因為併購活動增加,對提升大市成交量也有幫助。過往經驗顯示,每當有收購合併相關消息曝光,除了被收購公司的股價和成交額會上升,市場很快會展開尋寶遊戲,尋找下一個可能成為收購目標的公司,並提早作出部署,是以行業相關的股份,很多時也會一併炒上,鼓勵併購活動對提升港股整體成交量,可起立竿見影的作用。
或許,美股的成功經驗對本港發展新經濟極具有參考價值,適時拆牆鬆綁放寬「90%有效接納門檻」,也許是走出目下低迷局面的一劑苦口良藥。
(作者為創業投資者聯盟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