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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國家藝術基金

國家藝術基金於2013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正式成立,旨在繁榮藝術創作、打造和推廣精品力作、培養藝術人才、推進國家藝術事業健康發展。國家藝術基金為公益性基金,資金主要來自中央財政撥款,同時依法接受捐贈。

2018年7月30日,國家藝術基金公布「國家藝術基金將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的港澳台藝術工作者開放項目申報」的消息,並鼓勵內地(大陸)藝術單位、機構與港澳台藝術機構合作開展藝術創作和藝術活動。

港澳特區自2021年起全面開放一般項目申報。2022年、2023年、2024年香港特區獲資助項目分別為9項、10項、1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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