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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互認優化措施下月生效

  圖:三項優化措施

【大公報訊】中證監昨日發布經修訂的《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主要三方面對基金互認規則進行優化,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優化措施包括:第一,適度放寬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按照穩步有序、逐步放開的原則,將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

第二,適當放鬆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的轉授權限制。允許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海外關聯機構,同時,為保護投資者利益,要求獲授權機構所在地限於已與中證監簽署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有效監管合作關係的國家或地區。

第三,為進一步拓展互認基金範圍預留空間。香港互認基金類型中增加「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基金類型」,可為未來更多常規類型產品納入互認基金範圍預留空間,更好滿足兩地投資者跨境理財需求。

港基金內地銷售規模可增三倍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基金互認安排的優化將為香港互認基金的管理人拓展商機,證監會有信心這些優化措施將顯著增加產品的多樣性,並有效提升產品規模,為基金互認計劃注入新的活力。對於獲中證監批准在內地作公開發售的香港基金(香港互認基金)而言,放寬銷售限制後,基金在內地的最大可銷售規模將增加三倍。此外,放寬海外轉授職能的限制,將為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創造更多機遇,令其可運用其專業技能和對環球市場的廣泛知識,為內地投資者提供更多離岸方案和產品。

今年4月,中證監宣布五項資本市場對港合作措施,優化基金互認為其中之一。今年6月,中證監就修訂基金互認規則發表公開徵求意見文件。是次修訂採納相關合理意見,從三方面對基金互認規則進行優化。專家認為,優化措施落地後,香港互認基金內地銷售額有望擴至3000億元人民幣。

另外,香港證監會公布主席黃天祐及行政總裁梁鳳儀日前在北京與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進行會晤。雙方探討了如何進一步加強內地與香港的金融合作,並將積極推動人民幣國際化,不斷優化互聯互通有關安排,鞏固提升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和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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