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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獎勵兩岸團隊遊 導遊最高五萬元

【大公報訊】據人民網報道: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旅遊與文化體育局日前發布《關於促進兩岸團隊遊的七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進一步深化嵐台旅遊交流合作,促進兩岸團隊遊。

《措施》包含鼓勵旅行社組織區外遊客赴台旅遊、鼓勵組織台灣遊客來平潭旅遊、鼓勵組織台灣青少年來平潭研學旅遊、鼓勵台灣導遊在平潭執業、鼓勵支持台灣地區綜合旅行業在平潭設立旅行社、推動兩岸客運直航航線復航以及平潭國有景區對台胞免門票。

鼓勵組織區外遊客赴台旅遊。對旅行社組織區外遊客赴台灣旅遊,在平潭住宿1晚(含)以上,給予旅行社每人次120元獎勵,並免國有景區首道門票。

鼓勵組織台灣遊客入境旅遊。對旅行社組織台灣遊客來平潭旅遊,並住宿2晚(含)以上,且年台灣遊客人數達到500人次(含)至1000人次、1000人次(含)以上的,按年度分別給予旅行社每人次250元、300元獎勵。

旅行社組織台灣青少年來平潭研學旅遊,在平潭住宿2晚(含)以上的,在第二條的基礎上,再給予每人次200元獎勵。

在平潭執業的台灣導遊當年度帶團滿30天、45天、60天的,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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