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日向立法會匯報在古洞北和粉嶺北新發展區收地及補償的進展。她表示,目前須收回的土地已全部收回,但同時有超過一半的補償金額尚未發放,原因是業權不明或業權人不接受補償建議。收地是發展的第一步,各界希望有關部門能創新求變,從完善法律制度、優化流程、強化執行三方面發力,務求早日推動北部都會區發展全面起動。
政府手中有《土地收回條例》這柄尚方寶劍,也有標準業權補償這一有力武器,收地程序明顯順暢得多。古洞北新發展區須收回2498幅土地,總面積178公頃。有關部門自2019年開始分兩期收地,到去年已收回全部土地。根據程序,政府回收土地後向業權人提出補償建議,雙方同意簽約就會補償,至今143億元的補償金已經發放。
但如果業權不明確,或者業權人不接受政府的補償建議,整個程序就會拖慢。目前,尚未支付的補償金約169億元,超過已補償金額,說明尚有一半以上的業權問題尚未了結。為加快個案解決,自2023年起地政總署推出一系列提高業權查核透明度的優化措施,稍後亦會進一步優化程序,務求盡早向接受補償金額的業權人發放補償。
新界的土地所有權相當複雜,既有私人土地,也有家族公地或祠堂地,加上部分業權人離境,在業權確認方面的確不易。不過,這些都是老問題,過去存在,現在存在,未來仍會碰到。特區政府已有一套處理程序,關鍵是要優化再優化,進一步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另外,處理業權資料不充分的個案時,在尊重現有法律條例的大原則下,也要思考是否對過時的法規加以修訂,增加彈性。否則,一些技術難題可能會一直拖下去,妨礙整個發展計劃。
部分業權人不接受補償建議,希望爭取更高的補償,這是人之常情,但無論如何,個人利益不能凌駕於公眾利益,補償申索要在合情合理合規的範圍之內。處理這樣的情況亦早有一套流程。最不理想的是打官司,耗時費力。有關部門應盡量使用仲裁機制,達成協議後,盡快將補償發放在業權人手中。要不然政府方面就必須支付相關利息,這是不必要的公帑損失。
發展古洞北起步較早,是北部都會區首個進入建造階段的新發展區。然而光是收地和補償就用了超過五年時間,且尚有手尾要跟進,這與社會的期待有一定距離,也未能體現出北部都會區建設的迫切性。北都總面積3000公頃,古洞北新發展區只是整個北都計劃的一小部分。只有加快古洞北的發展進度,並總結好經驗,才有利於加快整個北都的發展大計。
根據特區政府的規劃,北都發展分成四個區域,除了古洞北進入建設階段,河套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和新田科技城建設也取得了一定的進展。相對河套香港園區仍有大片荒地和魚塘,深圳園區早已熱火朝天,有大批企業和人員進駐,正在創造價值。深圳是創新城市,既有科技的創新,更有制度和機制的創新,創新來自解放思想,敢於突破條條框框,用新思維、新方法、新途徑解決新問題。
北都發展關乎香港的未來,也是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大平台,只有主動作為,勇於改革,敢於破局,才能加快北都發展的步伐。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在香港發展過程中,哪一「制」更有效,就用哪一「制」;別人的好經驗,香港不妨去效法。當然,香港有自己的特殊情況,借鑒外地經驗不能生搬硬套,而是要因地制宜,因制制宜,因勢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