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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處理/議員倡設諮詢平台 支援業主及租客

簡樸房規管新方案因應公眾意見作出多項細節調整,有分間單位業主表示,歡迎政府放寬窗戶可面向天井的要求,並認為12個月登記期充足。有政黨建議,政府善用過渡性房屋等資源,為受影響劏房租戶提供住宿安置,並設立簡樸房示範單位及諮詢服務平台,方便業主或租客於有問題時尋求支援。

簡樸房規管方案建議登記期定為12個月,寬限期則延長至36個月。本身管理過百間簡樸房的香港簡樸房經營者協會主席陳顯熹相信,其經營的簡樸房都符合要求,認為12個月登記期對業主而言充足,但擔心政府審批時間太趕,「如果政府確實到要求及流程,12個月對我們業主是可行的。但現在有11萬間套房,一年最多365日,一天要批核三百多間房,究竟對於政府是否有足夠時間完成?」

新方案放寬天井要求,底層有進出口都符合資格,陳顯熹認為相對合理,歡迎政府放寬要求。

可善用過渡屋 安置受影響住戶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歡迎政府接納建議,把寬限期延長至36個月,讓業主有足夠時間處理租賃合約與單位改動工程,但關注業主未必完全能掌握合規簡樸房的標準情況,加上寬限期與租賃合約的處理,可能會出現不同的情況,建議當局多作解說,設立簡樸房示範單位及相關諮詢服務平台,以讓業主或租客面對新制度而產生的問題,尋求支援。他又期望政府善用過渡性房屋等資源,如過渡屋增設丙類申請人,為受影響劏房租戶提供住宿安置,或當局做好轉介服務,讓住戶不至於流離失所。

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陳學鋒表示,政府擬收取認證費安排有商榷餘地,擔心業主會將成本進一步轉嫁租客身上。\大公報記者 曾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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