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報訊】記者王亞毛報道:建造業屬高風險行業,安全工作至為重要,申訴專員公署昨日發表報告,揭露建造業安全監管存在嚴重漏洞,合資格檢驗員未妥善檢查便簽署確認安全,甚至有個案在搭棚完成前已簽署「棚紙」,做法罔顧工人和大眾安全,已向政府多個部門提出共40項主要改善建議。有立法會議員形容,現象「荒謬、荒誕」,要求政府修例提高刑罰,以杜絕亂象。
公署綜合建造業過往的致命意外事故、勞工處曾經處理的投訴,展開實地視察,結果發現多宗涉及高風險作業的個案,例如竹棚架、吊機、吊運等,有「合資格人士」未有妥善檢查裝置或機械,便貿然簽署指定表格確認安全,甚至預先簽署多張表格。
申訴專員陳積志舉例,過程中發現「合資格人士」簽署「棚紙」,確認已檢查棚架處於安全操作狀態,但檢查日期一欄竟然寫上視察當日之後兩日的日子。另一宗個案,涉及有住宅單位需要在外牆搭建吊棚,進行更換外牆去水喉工程,相關合資格人士竟然在搭棚前,已簽署確認安全的棚紙。
公署認為,勞工處必須多管齊下加強監察,包括研究就各種高風險作業制訂「檢查清單」範本、要求「合資格人士」備存檢查紀錄、引入抽查制度等。長遠而言,該處應研究建立電子平台供承建商及「合資格人士」上載檢查紀錄及表格,以方便監察及突擊抽查,杜絕預先填寫檢查日期等不專業甚至是刑事欺詐的行為。
港九打石雲石建造業職工會會務主任姚嘉安向《大公報》表示,按照程序,棚架搭建完成後,要先由屋宇署進行檢查,約每星期由棚架專家多次檢查,看是否安全穩固,確認無誤後才能簽署相關文件,保證文件生效,工人也只有在棚架文件生效後,才會上去進行工程作業。若真有搭建前簽字的情況,一定違反程序,很難保證不出意外。
議員倡修例提高刑責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形容現象「荒謬」、「荒誕」,事關人命安全,必須嚴懲重罰,支持公署建議引入抽查制度,更應修例提高刑責,以重典整治亂象。
勞工處回應報告,已按建議展開多項跟進工作,包括引入新科技協助執法、增加對安全從業員的監察,以及加強與發展局和屋宇署的合作等,未來會繼續採取三管齊下的策略,包括巡查執法、宣傳推廣及教育培訓,再配合科技應用,積極推動建造業建立職安健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