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國界記者組織公布《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將香港列入所謂「狀況惡劣」紅色區域。該報告聲稱特區政府對新聞自由的打壓,導致個別媒體倒閉、記者逃亡云云。無國界記者組織雖然掛着記者之名,實質並不能代表真正的傳媒業界。公開資料顯示,無國界記者組織曾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美國國際開發署及著名反中人士索羅斯資助,美國中央情報局也一直向其提供資金支持。
羅列罪名污衊香港
聽話聽音,鑼鼓聽聲。看無國界記者組織的指數,既要看其歷史和本質,更要看其動機和目的。無國界記者組織早已變成政治打手,《世界新聞自由指數》近年更已淪為政治抹黑工具,其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抹黑更到了匪夷所思地步。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有力保障新聞自由,任何新聞媒體都可以在港合法經營。最新民調亦顯示,逾六成市民認同基本法有效保障新聞和言論自由,但同時新聞自由是有邊界的,記者沒有濫發假新聞的自由,也沒有煽動「分裂」、「獨立」自由,一些西方組織和媒體總是戴有色眼鏡去看待香港,其報道又有何可信性可言?一個政治打手組織妄談新聞自由,不是對新聞自由最大諷刺嗎?
曾被拒入境香港的無國界記者組織駐台北倡議專員白奧蘭,在接受網媒採訪時更毫不掩飾其偏頗政治立場,露骨地指仍有部分獨立媒體繼續努力在壓力下求存,並呼籲支持香港與離散媒體的最直接方法,就是繼續閱讀、收聽、訂閱、轉發這些新聞云云。一個所謂記者組織的專員,可以公然為一眾政治立場偏激,公然煽動「分裂」、「獨立」,以至在財政上不清不楚的網媒背書站台,其人之政治立場,其組織之公信力可想而知。
無國界記者組織一直收受西方政治組織的捐款,法國記者Maxime Vivas亦曾出書揭露,指無國界記者組織實際上根本不是一個新聞組織,而是一個受美國中央情報局支持的政治組織。他更形容該組織是「一架帶有金色螺旋槳的笨重飛機」,向拒絕屈服的小國投擲重磅炸彈,即是甘當某些勢力的政治打手。無國界記者組織亦不諱言,曾用8年時間抹黑北京形象,讓北京難堪;為針對2008年的北京奧運,組織創辦人及代表更於希臘舉行的奧運聖火採集儀式時,展示杯葛北京奧運的政治海報。這樣一個政治組織究竟是做新聞還來搞政治相信已一清二楚。
現在其暗室操作的所謂《世界新聞自由指數》,以一些媒體倒閉、一些所謂記者竄逃外國為藉口,大肆抹黑香港言論自由。然而,他們卻沒有說明這些媒體為何要倒閉,記者何故要竄逃外國?原因是這些媒體干犯了香港國安法等法例,部分甚至涉及詐騙等罪行,至於一些人則因為心中有鬼而離開香港,在竄逃外國後繼續從事各種煽動分裂的宣傳,這些媒體及記者是因為干犯法例、心懷不軌而弄至今日田地,而不是為了捍衛新聞自由,他們的結局是自己一手造成,政府依法辦事何來損害新聞自由?
無國界記者組織一方面將這些政治立場偏頗、操守有虧的媒體當作香港新聞自由代表,另一方面企圖以新聞自由來美化其損害國安的行徑,將煽動「分裂」「港獨」視作新聞自由,其理據荒謬之極。
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明確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傳媒進行採訪報道受到基本法以及香港法律保障。一個最新民調顯示,61.3%受訪市民認同基本法有效保障有關權益,調查同時問及受訪市民對於新聞工作者在香港從事相關工作是否依法享有編採及言論自由,結果顯示逾半(54.1%)受訪市民認同有關自由依法受到保障。民意十分清晰,香港的新聞自由堅如磐石。
香港不容慘痛歷史重演
但當然,新聞自由不論多自由亦有邊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就訂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包括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等情況下,依法律規定對部分權利和自由作出限制。國家安全及利益正是有關權利的界線,亦是新聞自由的界線,這不但是香港國安法規定,也是國際社會的通例。
2011年,英國爆出媒體非法竊聽的醜聞,《世界新聞報》被爆竊聽王儲查理斯夫婦、倫敦警察局專員、倫敦地鐵恐怖襲擊遇難者家屬等人電話。英國警方為此對該媒體進行搜查,並拘捕包括前總編輯庫爾森在內多人,庫爾森最終被判監18個月。這說明在標榜新聞自由、標榜民主權利的西方國家,其新聞自由同樣有底線,包括不能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不能逾越法律界線。
香港新聞界總體上是專業的,但也有被政治凌駕的慘痛歷史,2019年「黑暴」時一些媒體的赤膊上陣,以新聞自由為幌子配合暴亂,其教訓至今仍歷歷在目。這告誡香港社會,不論任何人包括傳媒和記者都必須嚴守界線,不能凌駕法律,不能危害國家安全,不論舉出什麼招牌、什麼理由,都不能越雷池半步。所謂《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顛倒是非,抹黑香港的新聞自由,其動機不說自明,其所為更令人不齒,最終不過自揭底牌自暴其醜而已。
資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