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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與新聞自由無關

世界新聞自由日前夕,外國記者俱樂部及無國界記者組織忙不迭發表抹黑香港新聞自由的言論,這反映其看待香港問題時一貫的無知和偏見,貽笑大方。

新聞自由是香港珍而重之的核心價值之一,有充分的法律保障。基本法第27條明確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自由,這些權利在香港國安法落實後依然受到保護。

根據特區政府數據,現時在香港註冊的本地、內地及海外的傳媒機構超過200家,與香港國安法實施前的數量相仿,反映傳媒活動依然活躍。香港傳媒繼續發揮社會監察功能,繼續刊登批評政府的文章。譬如五一黃金周前夕,傳媒聚焦萬宜水庫東壩因交通不便而導致大量行山客聚集,影響香港旅遊業形象,可見香港新聞自由運作如常,不存在所謂「被削弱」的情況。

《蘋果日報》等媒體年前停刊或停止運作,原因是涉及違法,與新聞自由無關。《蘋果日報》高層更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包括串謀外部勢力,法庭審訊公開透明,有大量舉證,事實清楚。此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包括歐美各國都會出手處置,且往往更嚴厲,香港並不特別。

維護國家安全與維護新聞自由並非對立。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一位公民的責任,新聞機構及新聞工作者並不例外。本港剛剛公布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七成半受訪市民認同新聞媒體及新聞工作者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六成認同基本法有效保障新聞和言論自由。香港新聞自由實際情況如何,香港本地人最有發言權,戴着有色眼鏡的西方傳媒沒有資格說三道四。

說到新聞自由受打擊,其實不是香港,而是有「自由燈塔」之謂的美國。美國總統特朗普攻擊記者是「人民公敵」,限制採訪權限、威脅吊銷執照、凍結資助,包括《華盛頓郵報》在內不少傳媒批評特朗普的行為「破壞了新聞自由作為民主基石的地位」,為什麼無國界記者組織、外國記者俱樂部卻視而不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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