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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填海工程拆牆鬆綁 指引數月內完成 保護海港修訂案三讀通過

  圖:《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昨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

【大公報訊】記者鄭文迪報道: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強化大型填海工程規管,同時簡化為改善維港而進行的小規模填海工程機制。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政府正準備相關行政指引,會在未來幾個月內完成,重申修例獲通過後,填海工程仍須經過嚴謹的法定程序。多名議員認為,修例能釋放維港活力。海濱事務委員會主席何文堯向大公報表示,相信修例可為優化海濱設施提供更多可能性,擬議的紅磡海濱發展能受惠。

海濱設施有更多可能性

修例為小型填海工程拆牆鬆綁,填海面積不超過0.8公頃的海濱長廊、行人板道、單車徑等14項改善海港的小型填海工程,以及填海面積不得超過3公頃、填海預計不超過7年的非永久填海工程,可獲財政司司長予以豁免。大型填海則仍受嚴謹規限,項目倡議人須就工程是否符合凌駕性公眾需要,提交報告並讓公眾提出意見,之後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裁定。

法案委員會主席謝偉銓表示,維港擁有世界級景觀,亦是香港市民共享的珍貴自然遺產,但現行條例自1997年實施以來,實際操作中有不少爭議,亦令市民享用海濱的條件大受影響。他支持修例豁免改善海港的公共設施,並由財政司司長把關,體現「該嚴則嚴、應簡則簡」的務實精神。

經民聯議員盧偉國表示,目前要推翻「不准填海推定」門檻相當高,是「無差別和一刀切」,雖然建造行人板道可讓市民享受海濱,但須經繁複程序甚至面對司法覆核風險,窒礙許多改善海港項目。修例拆牆鬆綁,有助打造更有吸引力和暢達維港。

工聯會議員鄧家彪認為,應善用海港發揮維港最大價值和商業效益,舉例觀塘和啟德之間的水體有潛力發展水上運動,價值媲美沙田城門河,相信修訂後有更大空間增加設施。

民建聯議員李慧琼希望,政府加快考慮連貫九龍新海濱,或建車路接駁觀塘與啟德,便利當區市民,並藉啟德體育園落成契機,增加歷史展覽、藝術裝置等,發展成旅遊景點。

甯漢豪表示,修例令當局在貫通海濱及提升海港的功能時,有更大靈活性。她強調,修例後市民若不滿行政當局的決定,仍可提出司法覆核,因此有關修例不單無減損法院的權威,反而加強規管大型填海工程的制度。

海濱事務委員會主席何文堯向《大公報》表示,在現行《保護海港條例》下,推展優化海濱項目「費時費力」,舉例東廊行人板道建設歷時逾十年,部分倡議更是胎死腹中。他透露,部分曾與海濱事務委員會接觸的私人倡議項目,修例後可行性更大;他又提到,擬議的紅磡海濱發展提到加強紅磡與尖東的路面行人連接,相信亦能受惠於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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