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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縱論/香港躍升國際調解樞紐\林定國

明天將在香港舉行《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公約)簽署儀式。對全世界、國家或香港而言,均具有非凡的歷史意義。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是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原則。《聯合國憲章》第33條和1970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列出調解作為解決國際爭議的其中一個方法。2012年,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在關於《加強調解及其支助活動的報告》和《有效調解指導意見》中,指出調解是預防、管理和解決衝突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也是最有希望的。

調解是雙方自願通過中立第三方的協助,尋找雙方均接受的共贏方案。相比其他辦法,更具前瞻性、建設性,有利修補雙方關係。然而,至今未有一個由國家政府間成立,專門以調解解決國際爭端的組織。按公約將成立的國際調解院,補充了現行國際爭端解決機制一塊短板,提供一個新的國際法治公共產品,是推進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里程碑。

中華文化一向崇尚「以和為貴」,追求「天下大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5月中發布的《新時代的中國國家安全白皮書》指出,「中國主張合作安全,堅持對話、合作、共贏,以和平方式解決分歧與爭端。」公約是自2022年,國家與近20個立場相近國家共同努力完成談判的成果。國家在當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充分體現中國維護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原則以及促進世界友好和平的擔當和決心。這與某些傳統大國為一己私利,背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原則、製造和挑撥爭端、威脅和平,形成鮮明強烈對比。國際調解院的成立,體現了中國與各國共建合作共贏關係,建構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發展理念。

公約締約國一致同意國際調解院總部設在香港,並在香港舉行公約簽署儀式。再者,王毅外長親自來港,還有來自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歐洲近60個國家和聯合國等約20個國際組織高級別代表將出席簽約儀式;並在當天下午舉辦國際調解論壇,圍繞國家間爭端調解和國際投資商事爭端調解展開研討。這些事情充分顯示,香港作為具有國際化、高水平、信譽好法治環境的國際大都市,不但得到國家支持,更受到國際社會廣泛認同。

據了解,除了國與國之間的糾紛,國際調解院受案範圍將包括一國與另一國國民之間的爭議以及私人主體間國際商事爭議。除了有機會發揮香港在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服務的傳統優勢,和獲得提供這類服務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外,更重要是提升了香港在國際上的地位和知名度,相信能產生磁石效應,吸引來自各方人士來港參與各式各樣活動。這將促進香港的軟實力,和帶來不可量化的無形效益。此時此刻,外部敵對勢力正企圖把香港去國際化、去功能化,應對如此重大挑戰,香港需用好國際調解院總部作為重心,強化香港為國際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充分發揮「一國兩制」下的制度優勢,配合上述國家的重要策略。

在香港成立國際調解院總部亦有助政府推廣調解文化,鼓勵市民大眾以更便捷、經濟、有建設性的方式解決爭議,節省司法資源,締造一個更和諧包容的社會。

公約簽署後,各締約國將商議國際調解院未來運作的細節。國家亦已表示歡迎更多國家支援參與。政府將按計劃在年中完成位於舊灣仔警署的國際調解院總部改建工程,期望可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初投入運作。國際調解院將會是一個擁有外交特權的獨立國際組織,在未來,除了保養維修總部外,政府和香港各界人士的具體角色,有待和國際調解院商討。

總而言之,作為在「一國兩制」下國際社會一分子,在國家大力支持下,香港必將竭盡所能,不負各公約成員國的重託,為建構一個和平正義的世界作出貢獻!

律政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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